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女穿男]科举之路 > 分卷阅读42
    吗?叶信芳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可能还有一更,估计会很晚,你们就别等了吧。

    第27章府试(下)

    第二场考试很快就放榜了,叶信芳这次勇夺第三,得了榜首的照样是那个小讨厌鬼。

    刘俊彦不知是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成绩不佳,但也吊着车尾上了榜,而吴山,却黯然离去。

    原本还算热闹的寓馆,此时也冷清了起来。

    照旧是天不亮就出门,最后一场考策论,连考两天,算是一场硬仗,叶信芳有些担忧刘俊彦的身体,虽然风寒痊愈了,但身体看着还是有些虚弱。

    他却不愿意放弃,若是这一场放弃了,又要从县试开始考。

    而如果过了府试,哪怕院试没有过,下一次院试开考,可以直接去考,不用再经过县试和府试的摧残。

    叶信芳劝不住他,只是再三叮嘱,若是觉得不舒服就提前离场。

    在考场外,叶信芳还看见了宋修之,头虽然抬得高高的,但在一群成年学子中间,还是跟个小鸡仔一般。

    最后一场考策论,就是指在当前政治问题中选一个,由考生向朝廷写一篇献策的文章,有点像现代公务员考试面试出的那些题目,考生的作答必须提出解决办法,并且要言之有物,策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更多的是在考察学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一场,经过千军万马,三千人杀得只剩下一千百人,而最后成为童生的也就三百人。

    青山县本是小县,送考的人数只有百人,大县送考五百人,中等县送考三百人,最后第二场的第一和第三都是来自青山县,让这个小地方在府城狠狠出了一回风头。

    考试座位是按照上一场的成绩来的,所以这一次,叶信芳的位置十分靠前,他前面的考棚就是宋修之,他一个人单独一排,而叶信芳与另外八人一排。

    叶信芳想着,这案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是心理素质不好的,怕是给考官吓得手都拿不住了。这熊孩子年纪轻轻,每次都是第一,显然心理素质是极好的。

    真是脑残儿童神经粗。

    这次考试一共有三题,一道关于教化民风,一道关于水患,一道关于皇帝去年发布的那道“惠农令”。

    策论表面上是献策、阐述,但是封建科举考试,有一个绕不开的内核,就是歌功颂德。如第一题,叶信芳从历朝历代的民风政策说起,分条评判优劣,然后又将本朝的相关政策全部阐述一遍,重点是吹捧,重点中的重点是吹捧本朝皇帝的政策。向第三题的惠农令,那更是要往天上吹捧,措辞华丽,极尽夸张之能事。

    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宋修之这个铁头娃会怎么写,是一副实话实说,还是跟他一样吹吹捧捧。

    他先是列提纲,然后再慢慢的开始在草稿纸上书写,写完第二篇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照例是清水加馒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变少了,叶信芳感觉这馒头好像大了一点。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笔墨纸砚收拢在一边,趴在桌子上睡了半个时辰。

    待休息足够后,方才开始答第三题。

    等到全部题目做完,天色已经有些发暗了。

    考场内也开始发放棉被和晚饭了,晚饭是一碗清汤和一大块面饼,清汤颜色清浅,里面几乎见不到油花,据说这是一碗鸡蛋汤,叶信芳只觉得别说蛋花了,连蛋壳也没看到,喝起来还带着一股刷锅水的味道,面饼很硬,但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汤一口一口的吞咽下去。

    棉被挺脏,看着上面有不少污点,味道有些怪异。跟棉被一起发下来的,还有两根蜡烛,这两根蜡烛是定量的,一旦用完,就没有了。

    叶信芳不想在夜晚继续誊抄,况且他得时间还算充足,吃过饭后,随意的考棚内走动着消食,衙役们见他没有闹出什么响动,也不理会。再次解决完生理问题,叶信芳便盖着棉被将自己卷成一个蚕蛹。

    夜晚有风,透过前面敞开之处,呼呼的往里灌,叶信芳无论再冷也伸直双腿,这是他多年的习惯,腿蜷缩起来是越缩越冷,而伸直双腿才有可能慢慢变暖。

    “我的卷子!”考场上忽然想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叶信芳吓得一个哆嗦,隐隐约约听见谁说了一句“着火了”。

    接着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听到了几声刀器摩擦的声音。

    “我的卷……”像是被人捂住了嘴一般,那声音戛然而止。

    叶信芳又听见似乎是拖动的声音,他不敢多想,随意一眼,看见前面宋修之的考棚,原本还透着微弱的烛火光,不过片刻,就暗了下去。

    一夜无梦,晨起时,叶信芳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还好,他有些担心刘俊彦,对方那种典型的书生身体,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

    早饭还是面饼清水,叶信芳有些怀疑是昨晚上吃剩的,万幸没有变质。

    他将答题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重点审查一些需要避讳的字词,修修改改,缝缝补补,上午过半的时候,才检查完毕。

    确认没有任何纰漏之后,叶信芳才开始誊写。

    叶信芳交卷的时候,考场了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

    出了考场时,已经将近傍晚,他一眼就看到路边等候的刘俊彦,脸色依旧苍白,但带着和煦的笑意,叶信芳见他精神头还不错,也放下心来。

    “永兴巷那边有一家小馄饨,那天听郑风说过味道极好,好吃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他吹得这么凶,不去见识一般可惜了。你觉得呢?”叶信芳询问刘俊彦的意见。

    郑风也是住在寓馆的考生,叶信芳与他打过几回交道。

    刘俊彦笑着点了点头,“你决定就好,我现在是债多了不愁,这场考得不错,就当是提前庆祝了。”

    他其实不在意什么口腹之欲,就算是再粗粝的食物,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看叶信芳这么开心,他不忍拒绝。

    永兴巷口那家小馄饨果然生意火爆,这时天色不过将将擦黑,不过四张桌子,已经坐了一般的人。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挑好地方坐下,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叶信芳回头一看,想骂人。

    你们在我身上装了定位器吗?又是杨平和熊孩子宋修之。

    “这么巧,叶兄也在,不介意的话,拼个座吧。”开口的是笑眯眯的杨平,他身后的宋修之正紧紧的盯着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子。

    说完,就拽着宋修之坐在两人身旁。

    宋修之作为一个资深洁癖,当然不可能就这样坐下,叶信芳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方帕子,小心翼翼的铺在板凳上。

    杨平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道:“那天的事,一直没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