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女穿男]科举之路 > 分卷阅读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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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试期间,考生一天可以休息三次,这三次是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的。一上午,叶信芳就摇响了一次铃铛,请示过巡考之后才被允许,如厕时身边还跟了一个军士,叶信芳解裤子时,那人也跟进厕所一眼不错的盯着,极其聚精会神的样子,弄得他差点尿不出来。

    当男人当久了,叶信芳的羞耻心已经快要没有了,一开始在厕所遇到别人,眼睛捂都来不及捂,如今还有心偷瞄着跟人比一比大小。

    午饭是由考场提供的,一碗温热的清水,三个白面馒头。馒头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水吃得干干净净。午餐不错并不是因为官府慷慨,关爱学子,而是因为考生们的伙食费囊括在封卷费中,每场考完都要交封卷费,按朝廷规定是考过的考生才需要交这个钱,只收取三分银子,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管考过与否,这个钱都要交,并且在一钱到三钱不等,视情况而定,如叶信芳这次府试的规定,就是每场收取三钱银子的封卷费。

    三钱,就是三百文。

    寒门难出贵子,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封卷费不是府试独有的,而是每一场考试都存在的,县试没有提供饮食,五场一共收取五钱银子,府试三场,算下来就将近一两银子了,而如果县试、府试都考过了,就会成为童生,这样的成功者也不容易,他们要提前送谢师礼,这笔钱一般在五百文到二两之间。

    而在青山县一亩地的地租一年也才一钱银子。

    学子赶考,考试、交通、吃饭、住店,这些的费用杂七杂八的加起来,足以压垮一户寒门。

    叶信芳心里暗自下决定,就是为了钱,也一定要争取一次考过。

    吃完午餐,需要如厕的人比较多,叶信芳就觉得空气几乎是以递增式的速度发臭。特别是有个考生,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一进厕所就稀里哗啦的响了起来,叶信芳在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每次对方出来,脸色都是惨白,而没过多久,又会再一次进去。

    可机会只有三次,如果还没有弄完,他此次考试怕是凶多吉少。

    下午过半的时候,叶信芳忽然听到一连串的响动声,似是桌椅一起摔倒的声音,有两个军士从叶信芳考棚间匆匆跑过,不多时,考场再次陷入安静。

    叶信芳强迫自己不去想发生留什么,专注的誊抄答卷,因为患得患失,他检查答案用了很长时间,万幸他抄书练出来的速度,终于赶在黄昏之前誊写完毕。

    太阳西斜,陆续有人开始交卷,答案既然已经誊写完了,结果就差不多注定了,叶信芳也没有强留,最后检查了一遍籍贯姓名这些考生信息,才晃动桌子上的小铃铛。

    不多时,便有巡考前来询问,得知是交卷后,又唤来两人,一人将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放进一个小篮子里,另一人拿白纸糊住答卷上的考生信息,待糊名完毕,将答卷放进一个长方形的木制小盒子中。

    确认整理完毕,考棚内没有任何遗留,这才由巡考将叶信芳引出考场。

    考场外等候着稀稀朗朗的人群,叶信芳扫视一眼,没有发现熟人。

    此时满身疲惫的他,映着落日的余晖,缓缓的往寓馆走去,想起家中的亲人,心中竟升起了几分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1月3号)因为有事,并且要上夹子,所以更新可能在晚上了,并且很可能很晚,放心,不是断更。

    在我一开始的计划中,现在这一章是在上午写出来的,后来又以为我中午能写出来,最后的结果看到了,现在才写出来,这一章因为查阅了大量的考试资料,所以费的时间比较久。

    这一场写的比较详细,后面可能写的简单一些。

    昨天还跟一个男频的作者朋友聊起角色塑造的问题,他说他不想塑造一个脸谱化的人物,而是一个更加特殊也更加真实的人物,我跟他的想法是一致的,一开始说过宋修之这个角色很重要,对于这个角色,我有非常全面深入的构想,甚至为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设定了发生的原因,这个人物的成长背景决定了他所表现出来的特质,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熊孩子。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你们都贼讨厌他。

    第26章刘俊彦

    叶信芳一回到寓馆,就看到大堂内坐了许多人,人声鼎沸,一扫往日的沉闷气象。

    这些人,考的好坏真是一目了然,自觉良好的高谈阔论、呼朋唤友,考得不好的低头苦饮,不发一言。

    吴山坐在众人中间,手里拿着酒杯,神采飞扬,见到叶信芳两眼一亮,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杯斟满,走过来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叶兄怎么才回来,莫非是考的特别好?”

    成绩尚未出来,叶信芳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摇了摇头,道:“好坏难料,静待结果,只求做个孙山即可。”

    吴山摇了摇头,道:“叶兄过谦了,日日见你苦读,肯定是考得极好的。”

    旁边众人一起附和,各类吹捧之词如同不要钱一般倒出来。

    “来,为了庆祝考得好,叶兄喝了这杯。”吴山将酒杯举在叶信芳身前。

    叶信芳见不得这种阵仗,自来滴酒不沾,摆了摆手道:“我喝不得酒,还请见谅。”

    “别嘛,今天高兴,叶兄一定要喝一杯!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们!”众人起哄。

    叶信芳一直不懂,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类,都对于酒类如此的热爱,那些酒桌文化例如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感情深一口闷,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理解,每次尝试饮酒,他都只能感受到刺鼻的味道以及十分辛辣的口感。

    而这些,被酒鬼们称作清香甘醇。

    尴尬不知如何脱身之际,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不过是第一场,就这般志得意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已经中举了呢。”声音沙哑,面容憔悴,开口之人正是叶信芳另外一个邻居,整天阴沉脸的刘俊言。

    众人一噎,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书生站了起来,醉醺醺的开口道:“你自己自命清高不理人,我们不招惹你就是,你干什么讥讽人?”

    “你们吵到我了,吃饭都没心情。”说完咳了两声,转而对小二道:“乌烟瘴气的,送到我房间里去。”

    叶信芳也跟着对小二道,“一碟青菜,一碟土豆丝,两碗姜汤,一份米饭,也送到我房间来,卯字二号房。”

    说完,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今日疲惫了,就不陪着诸位了。”

    吴山还想挽留,只听旁边那青衣书生挖苦道:“强拉着人家做什么,他跟那死人脸才是一家的,瞧不上我们这些俗人呢。”

    叶信芳充耳不闻,忽然想起从前看的修仙文里的一句话:不至化神,皆为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