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天命之猎神 > 分卷阅读31
    而行之,那个叫莉莎的幽灵,未必就是那房屋的主人,说不定是想借安魂石复活。咱们回去就先骗她。当然,我的想法也可能是错误的,所以大家现在来投票表决吧。毕竟,这是个团队任务。”

    “我们都没意见。”夜星痕、鲜橙多和迎风飘飘同时举手,倒是让青迟愣了一下,反问道:“真的没意见?万一失败了可不要赖我。”

    “嘿嘿,我们相信你的运气。虽然嘛,你摸箱子很黑,但是第六感一向蛮准。”

    迎风飘飘狡黠一笑,青迟嘴角抽动,看来她摸箱子的手气已经众人皆知。

    几人按原路返回。位于荆棘城山坡上的,是一座安逸的小房子。这座房子由木制构成,整个房屋周围爬满了荆棘花藤,后花园种着玫瑰,房子门上挂着“玫瑰小宅”几个字的招牌,看起来是个十分理想的居所。当青迟等人一起到达这里的时候,躲在房内的莉莎早早地就露出了渴望的眼神,一脸期盼地迎接着冒险者。

    “噢,亲爱的勇士们,你们终于带回了我的安魂石吗?这下子我的灵魂可以安息了,这座小宅属于你们了。”莉莎的眼里露出狂热,“快,把安魂石交给我吧。”

    “是的,它就装在这个袋子里。”青迟露出真诚的表情,将布袋丢过去,莉莎慌忙伸手去接,全然忘记了自己是个幽灵,她的嘴角露出一丝邪恶的笑容,“我的复生之日就要到来,亲爱的勇士们,将你们的魂灵献祭给我吧!”

    随着莉莎的名字瞬间变红,整个小屋内波纹一晃,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副本。

    正在此时,她身边的布袋轰然一炸,烈焰将莉莎的整个人包围起来。

    莉莎:50级邪恶游魂,血量30万。此次爆炸带来的烈焰对魂灵有克制效果,一下子带走了莉莎几万的血量,莉莎一边哀嚎一边怒吼:“不,不!你们带来的不是安魂石,我要杀了你们!”鲜橙多拿起护盾一个嘲讽就吸引了莉莎的注意力,青迟一边灵活地射出箭支,一边不断变换走位。每隔几秒,地面上就会出现游魂旋涡,不仅能吸收人的生命力,还会造成五秒眩晕。夜星痕使用双刺将不断召唤而来的小幽灵进行击杀,而站在后方的迎风飘飘则不停地吟唱着火球术和炎爆术。此时的青迟已经达到了35级,其他几人也达到了28级,虽然仍然有等级惩罚,打出的伤害可能会变成miss,但是由于莉莎的攻击力并不高,因此磨死她只是时间问题。青迟松了一口气,幸好没有拼死将安魂石带回来,否则莉莎可能会化身为更强大的游魂,自己的弓箭是物理攻击,造成的伤害并不大,除非是火系法术和附带神圣光明伤害的技能,否则打这样的游魂会非常吃力。

    打死了莉莎以后,青迟背包里的古旧钥匙变成了“玫瑰小宅的钥匙”。这意味着青迟等人已经成为了房屋的主人。青迟从荆棘城内的杂货商人那里购买了一些家具,几个人将小屋重新打扫了一番,小屋顿时变得温馨起来。

    一楼设有大厅,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和舒适的桌椅,温暖的壁炉里燃烧着通明的火焰,桌上摆放着牛油奶酪块和兔肉,以及荆棘城的酒。此外还有井水和锅炉可以用来沐浴。一楼的主卧室内,夜星痕将桌头摆满了玫瑰,二楼几个房间也可以供其他几人休息。此外还有炼金台、屋外还有火灶和铸造台。青迟环视了四周,心里有些温暖,从此以后,在游戏里也有自己的小窝了。这一世,看着笑容明朗打打闹闹的几人,终于觉得自己也不再是孤身一人。

    第二十三章:元明清

    青迟将蓝色的藏宝图展开,到达了系统提示的地点。上次在黑石城击杀黑魂等人后爆出来的藏宝图,一直没有时间去挖。今天得了个空闲,正好位于荆棘城附近,就挖出来一个紫色品质的药瓶。泔蓝药瓶:紫色品质,特性是保存和复制药剂。只要还剩下最后一滴药剂,倒入瓶中都能获得一瓶满的,冷却时间2小时。对于很难获得的珍稀药剂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宝贝。

    现在自己的手上有泔蓝药瓶、瞬间回复药剂配方还有火抗药剂配方,采药术和炼金术才是初级,这些药剂最少都要到达中级才能做。因此这几日青迟一直忙活在野外。采集高级药草能获得比低级药草更高的熟练度,青迟凭借自己上一世获得的经验,熟练地绕开了40级怪区,到达了红色湿地。这里面生长的红色蘑菇是瞬间回复药剂的材料。在摘采蘑菇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下埋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青迟皱着眉将表面泥土去掉,打开包裹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紫色品质的战士头盔!这个头盔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青迟毫不客气地将头盔塞进了自己背包。

    在《天命》中,为了防止玩家误丢掉高品质装备,丢在地上或者埋在地下的东西要一天之后才会刷新,期间可以被捡回来。既然没有人来,捡到就是自己的了。

    正当青迟背着药篓将附近的红色蘑菇一采而光的时候,突然传来远远地说话声,青迟耳朵一动,迅速找了个小山丘藏了起来。猎人的感知和听力总是比较优良的。虽然只是断断续续的声音,但仍然可以听出对方大概是四个人。他们来这里干什么?附近是40级怪区,如果没有特别任务,想来一般不会来这里找死。难道,是来找那个头盔的?青迟眯了眯眼睛,耐心地躲在山丘后等待着。

    不一会儿,四个人的身形渐渐显现。一个叫火狼舞的刺客,一个叫呓语的女法师,一个叫天擎的盾战士,还有一个……那是!青迟的眼神一凝,居然是元明清!

    元明清是上一世《天命》中最负盛名的指挥之一。他最初是一个小公会的副会长,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会副会长成为《天命》中十大指挥之一,指挥过多次公会战还有后期的大陆战。在他的带领下,他们那个叫做逸风阁的小公会野战从无败绩,并且发展得蒸蒸日上。可以说,上一世的东部沃土,元明清这个人无人不晓。他指挥的特点是细致协调,安排的每一步都稳扎稳打,眼神犀利,十分会挑人。安排的公会战中每一个成员都能发挥出自己的长处,待人也十分亲和。唯一的一个缺点是太重情义,死心眼。听说上一世的悦色公会为了挖他,费了不少力气。给了很大的福利,他都没有走。后来是由于他和逸风阁闹翻,才去了悦色。

    事情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青迟观察了一下元明清周围的其他三人,脸上都有些不怀好意。看来,今天又是一出好戏。

    “就是这里对吧?昨天我们和竹林听雨公会抢一个15级的野外精英boss,当时你说你抢到了最后的箱子,为了避免追杀被爆,一路逃进这里,埋在这里了。所以箱子呢?”天擎直视着元明清的眼睛,怒气冲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