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艳客劫 > 分卷阅读504
    人皆道祝巫一派有吸食他人病痛的力量,却不知道祝巫需要忍受多大的痛,才能化解那些病症。世间万物皆有自然法则,若想与众不同,便要忍常人所不能忍。与其不痛不痒地养伤,她宁愿在锥心之痛过后,潇洒来去如风。

    叮当提溜着篮子,出了家门。

    半个时辰后,她提着一篮子野花,踩着最后一丝光亮,蹦蹦哒哒地来到胡颜的窗口处,探头一看,见她正在打坐,便开口道:“小姐,你知道吗,曲大人走啦。”

    胡颜的眉心蹙了一下,却并没有开口询问。

    叮当低头扯了扯野花的花瓣,道:“奴刚才出去踩路边的野花,想给主子妆点一下屋子,结果看见曲大人策马而行。奴就问他,是不是要来看小姐。”

    胡颜的眼皮跳动一下。

    叮当抬头看向胡颜,接着道:“曲大人就说,让奴转告小姐两个字。”

    胡颜缓缓睁开眼睛,看向叮当。

    叮当伸出两个手指头,道:“珍重。”

    胡颜的睫毛轻轻颤抖了两下,面上却不显露分毫。

    叮当道:“小姐,你说,曲大人这是去了哪儿?怎会不辞而别?咦,小姐,你怎么一点儿也不惊讶?!”

    胡颜反问:“我应如何?”

    叮当道:“你应该十分惊讶啊,然后问奴,他为什么走?”

    胡颜继续问:“你知他为什么走?”

    叮当将有摇成了拨浪鼓:“奴怎会知道。”

    胡颜闭上了眼睛,继续打坐。

    叮当瘪了瘪嘴,道:“小姐这样,好没趣哦。”

    胡颜道:“去和你家主子聊天吧,许能有趣些。”

    叮当嘟囔道:“主子……根本就不搭理奴。”转身,噘嘴,提溜着鲜花走到司韶的窗前,也不敢前去打扰,只是将鲜花放在了司韶的窗前。

    突然,她听见胡颜说:“只有祭拜死人,才用野菊。”

    叮当吓了一跳,忙转身去看胡颜。

    胡颜站在院中,负手望着天边。

    叮当道:“小姐……你的脚底板都坏了,踩地上不疼吗?”

    胡颜转身,轻轻一跃,回到屋里床上,翘着脚,道:“许是疼吧。”

    那只笑面虎,永远都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浑身是伤的女子,企图用受伤的双脚去追他。

    六合县的关口外,曲南一调转马头,看向六合县里的热闹。展壕与搜侯扮演着随同,尾随在曲南一的身后。

    夕阳西下,六合县的一影一物皆映在曲南一的眼中,如此清晰,却又如此遥远,成了无法触及的距离。

    寒风吹起他的发丝,就像那抛之不去的万千烦恼,随风飘荡、萦绕,扯不下,抛不了。

    曲南一暗道:阿颜,这一次,是我先丢了你。你且看看,谁先舍了六合县,谁先舍弃了你!

    调转马头,策马狂奔,仿佛身后有猛兽追赶。

    展壕与搜侯赶着一辆马车,装作路人,紧随其侧。

    展壕对搜侯道:“这六合县,眼瞧着要乱上一段时间了。”

    搜侯道:“确实。但愿下一位县令,是位狠角色,能明察秋毫,压得住动乱。”

    曲南一放慢马速,问:“什么情况?”

    展壕道:“回公子,属下这几日混迹市井,听闻有个什么红莲教,正在到处勾搭人。”

    曲南一眯了眯眼睛:“红莲教?”

    搜侯道:“是的,他们口口声声说,红莲尊主大能,要在地狱打开之前,带领众人修魔成佛,远离凡尘,仙骨常在。”

    展壕道:“哦,对了,他们还有一句诗。”

    曲南一淡淡道:“说来听听。”

    展壕轻咳一声,道:“红莲烈火焚九朵,血涂往生地狱开。修魔成神枯骨埋,灵渡仙山青常在。”

    曲南一蹙眉,沉思。

    苏影、苏家、百骨枯门、九十九朵红莲、红莲教、红莲尊主、花如颜、还有那个所谓的“神”。

    每一个名字,都仿佛一只冷箭,射向胡颜。

    曲南一突然打了个冷颤,仿佛那个被万箭穿心的人是他,而非胡颜。

    是啊,他是一个男人,他应该挡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身前,哪怕……是死。她弃他,他还是他。

    曲南一突然勒停了马,对展壕和搜侯道:“是否还有‘裂土’?”

    ☆、第四百七十四章:司韶见琥米

    屋外月挂中天,正是子时。

    司韶的房间里漆黑一片。

    司韶缓缓睁开双眼,透光窗口,望向月亮,见时辰正好,便从袖兜里掏出一截小巧的竹节,扭开,将一只金红色的小虫子倒在自己的伤口上。

    那金红色的蛊虫煽动着小翅膀,兴奋地钻进了司韶的肚子里,缓缓地爬动着。

    司韶眉头微皱,闭上眼睛,紧抿着唇,看样子是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那只金红色的小虫子又爬出了司韶的体外,司韶用食指在竹节上敲了敲,它便乖巧地爬了进去。

    这只金色的小虫子,看起来毫无威胁,还能帮司韶修补受损的内脏,实在却危险至极。这种金色的小虫子名叫金馋蛊。生性凶猛,喜欢吃肉,睡竹子,颇有点儿名士的调调儿。平时,它在吃肉的时候,口中会分泌出一种毒素,麻痹人的感官,让人不知道痛。它便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钻入人体,将人一点点儿掏空。人在不知不觉中瘦下来,尚未来得及窃喜几天,便会轰然倒地不起。金馋蛊唯有在子时,想要进行交配之时,才会在主人的引道下,一边啃咬受伤的内脏,一边口吐粘液,将受损的内脏黏合好。实则,它的这种粘液,是用来诱惑雌性,意图求偶的。

    司韶用这个金馋蛊,也着实有些铤而走险。一些厉害的蛊,会反噬主人。他现在散尽驭鬼之术,力量薄弱了很多。所幸,今晚没出差头。

    司韶收起金馋蛊后,在自己的外伤口处倒了些金疮药,然后用布条重新包扎好伤口,站起身,一件件穿上里衣和外袍,在腰间缠上了银鞭,放出一只软塌塌的小虫子在手背上。那小虫子长得就像青虫,但通体却是白玉的颜色,额上还长了两只长长的触角,赫然就是引路蛊。

    司韶走出房间,就像一只影子,悄然无声地走向大门口。

    突然,叮当蹿了出来,挡在司韶面前,道:“主子,你要去哪儿?叮当给你带路呀。”

    司韶道:“回屋睡觉。”

    叮当喜笑颜开:“好啊好啊,主子这边走,大晚上的就不要出去了,多危险呐。”

    司韶道:“你回屋睡觉。”

    叮当立刻噘起嘴巴,可怜巴巴地唤道:“主子……”

    司韶不搭理它,径直向前走去。

    叮当一眼看见司韶手臂上的虫子,当即咋呼道:“虫子!”伸手,就要去捏虫子。

    司韶微微用力,打了一下叮当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