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其他小说 > 重生石器去种田 > 分卷阅读144
    一会儿,这只野狼似乎只有舔她脸的意思,并且带着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坐下。”唐筝忽的低喝了一声,面前大只的野狼应声抬头,屈膝蹲坐,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

    “......”

    唐筝糊了一把脸,粘哒哒的,开始觉得恶心。她翻身坐起,取下腰间的水袋洗了把脸,表情木着,看都不看一眼旁边的狼崽子。

    清凉的水扑在脸上,唐筝清醒了几分,哭红的眼睛也没那么热了。回头时狼崽子还在盯着她,配上长开的脸和体块真的一点都不可爱。

    算是睹物思人吧,唐筝摸了摸良的脑袋,“可惜你娘亲被狼......”

    狼?唐筝的动作蓦然顿住,看向良的眼神迸发出无限的希冀,一边起身一边急道:“你是要带我去哪里么?你知道她在哪儿对不对?!”

    不知是否是真的听懂了,良跟着起身朝一个方向跑去,唐筝慌忙追上。没事的,荆一定没事!

    奋力地奔跑,不给自己一点停歇的机会,直到迈动的双腿仿佛都不属于她,唐筝终于在山坡边缘看到了下方躺着的荆。

    鼻子一酸,唐筝不管不顾地滑下山坡扑到荆的身边,想说的话都哽在喉头,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像是一眨眼眼前的人就会消失一般。

    “不哭了,好丑。”荆看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唐筝,泪水同样模糊了双眼,伸手抹着唐筝断了线的泪珠,自己的却也掉了下来。

    “吓死我了......”良久,唐筝才憋出一句话来,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紧紧地把人勒在怀里。被勒疼了荆也没吭一声,回抱住唐筝给她安慰。

    情绪渐渐平复,唐筝这才稍稍松开一些。荆吻了一下她的嘴角,轻笑道:“不哭了,嗯?”

    唐筝别扭地胡乱抹了把脸,这才发现手上脸上都是血迹,还有一点泥巴的颜色,“不嫌我脏了?”

    “以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嫌啊。”荆拉下唐筝的手,替她蹭了蹭脸上的血迹,“我们回家了好不好?”

    “嗯!”唐筝用力点了点头。

    “我走不动,你背我吧。”

    “好。”

    “你会嫌弃我么?”

    “......永远都不会。”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那么,到现在为止这篇文就正式完结了,可能还会有一章番外。

    虽然中间有过争执,也有小可爱离开,但还是谢谢大家,陪我或是陪过我写完这本书。

    谢谢!

    喜欢我的可以收藏一下专栏,下一本【我在末世纳鞋底】(改了个名,游戏原素比较重)应该会在七月一号开,可以来找我玩哟~微博@瓜不咸

    第101章番外

    秋日的清晨带着一丝凉意,远处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打开城门的小镇里已经变得熙熙攘攘。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好好吃上一顿早餐就该下地收稻子了。

    如果有史官的话,五年前那场战役或许会被载入史册。

    石部落在长达半月的追击中被覆灭,多数人选择投降,而岩则在雀和獠的坚持下被行刑。三根长矛贯穿下流出的鲜血宣布了一个部落的消亡,而三足鼎立的局势却并没有被延续下去。

    因为荆的遭遇,怒火中烧的唐筝马不停蹄地带人赶赴海边,短短一周便将河部落攻陷。海岛上的族人移居岸边,重新建立了一个城镇发展生息,唐筝为其命名河海。

    木部落的强大显然已经凌驾于另外两个部落之上。城外开始扩建的农田聘请了大量外族人耕种,粮食的供应不再成为木部落的命脉,再加上手工业和食盐的垄断,哪怕没有正名,木部落也俨然已经成为了一方霸主。

    唐筝以有生之年绝不进犯向图腾起誓,雀和獠心中无奈,但得这保证已经是意外之喜,还得夸她一句仁厚,早已没了以前的傲气。

    为了方便发展,唐筝开始在运输的河边建造小型的据点,并将石部落的地盘改造成新的城镇,名为陨石城。山路难行,木部落和河海那边相去甚远,以防将来会发生些什么,中间有个中转站稳妥一些。

    以上三处地方当然是本族的地盘大一些,几年下来说是城也能算得上。约莫千百人口,城外流动的人口要多得多,附近的部落多数也都向这边聚拢,以防隔三差五突然出现的工作被他人抢了去。

    一系列的举措让旁人看得叹为观止,敲敲打打致力于建筑业三年之后大家都觉得怕是要有大动向,而唐筝则回家洗手种地去了。

    年纪轻轻一番作为,也不是没有虚荣心高涨的时候,只是唐筝放眼一看外界,真真是无利可图,还是回家老婆孩子炕头热来得实在。

    “嘿,今儿去吃碗粉吧。”

    “好啊!我都想了好几天了,正好昨天发的工钱,走走走。”

    两个男人说着话,脚下的动作不自觉开始加快。他们是没了部落的散户,少拿点工钱能在城外弄间屋子住,不过十平的房间里也得有十来个人挤在一起,环境差了点儿,但比住山洞树屋舒服多了。战争结束没多久,像他们这样的散户有很多,算是劳动力的一个大头。

    热腾腾的牛肉米粉端上桌,切成大片的牛肉只有三片,好在厚度很实在,一碗牛肉熬煮的清汤只需一点食盐的点缀就能焕发出极好的滋味,便宜的价格受到这些工人的喜爱和追捧。

    不多说什么,两个男人端着大碗“呼哧呼哧”吃得额头冒汗,这会儿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门口响起,听起来像是还没睡醒的样子。

    “姨,三碗粉带走的。”

    来人是个瘦瘦矮矮的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八九岁的样子,耷拉着眼皮无精打采的模样有几分可爱,就是那张脸上不带这年纪该有的天真烂漫,木得很,也不知道是随了谁。

    柚抬起头来这么一看,立刻带上了笑意,“来了,又来给榛买早饭么?”

    “嗯。”唤作的小姑娘乖巧地点了点头,从腰间的皮兜里掏出几个陶币放在桌上。

    “呐,给你放在一块儿了,小心点端着。”柚很快煮了一大锅的米粉装进陶锅里,常人家煲汤的锅子不大,但分量却是不轻的,“也不知榛是怎么想的,让你一个人来买东西,要是端不动我让人帮你送去?”

    小幅度地摇头推拒,“来了这么多回了,我端得动。”

    “那你小心着点儿啊。”柚对这乖巧的孩子喜欢得紧,每次都免不了嗦这么两句。

    “知道了。”

    端着锅子回家,扎实的陶锅装满了东西有点沉,如果不是天天锻炼,这个年纪的孩子端得动也走不了她这么快。

    她是五年前战场上被捡回来的孩子,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