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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地方,我还要在客厅摆一张很大的沙发!”

    康奈尔:“好像也可以。”

    一个星期后,两个搬进了在卡塔里郊区的一座房子。

    两人开始逐个通知他们认识的人过来做客。

    已经好久没有见过面了,这次终于有理由喊他们出来坐坐。

    “嘿,连胜!”

    “对!我们买房子了!”

    “旅游?旅游以后再说吧,世界那么大我们又走不完,不把旅游安排的跟工作一样。”

    “卡塔里!九区的卡塔里!你们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啊!”

    “乔迁?不啊我们已经住进来了。乔迁什么?从旅馆乔进来吗?”

    “拜灶神?没有啊,那怎么拜?”

    “还没开始做饭呢!”

    “好的好的,那我等你啊。”

    哈里挂断了一个,又重新拨号。

    “喂”

    “对!来我家玩吗?”

    第243章番外十二连将军手下无弱兵

    边关遍地都是黄沙。尤其到了冬天,空气干燥,北风凌冽,沙子随风刮到脸上,跟刀子一样叫人生疼。

    朝廷军饷吃紧,等传到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已经是渣都不剩。加之北胡民风剽悍,又骁勇善战,戍城的士兵苦不堪言。

    长年累月,积患成疾。这座边郡小城弁髦法纪,放荡驰纵,最倒霉的反倒成了无辜的百姓。

    那种身在其中无处可逃,整日朝不保夕的忧虑,可不比打劫的胡兵还要可怖?

    不知朝廷是怎么想的,或许是终于念到了这个地方,便派了一位裨将前来。

    若说是重视,不对。那至少也该封一个有实权的临时官职过来,纵是监军也可以,好歹位置明确,说得上话。裨将乃守城将领左膀右臂,历来由各将军亲信担任,哪有无缘无故单单委任一位副将过来的?谁人都知,军中自有派系,尤其是边郡。就这样过来,怎么压得住场子?

    说是不重视,也不对。这裨将来历从未听闻,年纪轻轻,毫无阅历,就要直接带兵上阵,想来陛下当很是看重。该是个能说上话的人。

    总之这举动教人捉摸不透,但确确实实恼了守城右将军的心。

    谁也不愿意叫一个毛头小子压在自己脑袋上,一丝丝的质疑也不可以。过两日人便要来了,他是已经明里暗里放过话,打定主意要给那人好看。

    众人都等着看好戏。

    城中偏侧的演武场,该是操练的时候,一群士兵却零散地坐在场内。或晒晒太阳,或聊聊天,或欺负欺负新兵。

    今日在城中招到了几个人。

    这几个年轻人大多是因为没地方去才来参军。身材偏瘦又没什么力气,自知底气不足,被老兵指使着做这做那,也不敢出声埋怨。被分派了最脏的屋子,中午又被他们捉弄没领到吃食。不禁得闷头干活,还得给他们端茶倒水。

    那几个新兵心中忿忿,又无可奈何。觉得这地方看起来不像军营,倒是更像土匪窝。私底下聚在一起大倒苦水,骂两声“猢狲”。

    他们心里这些想法其实都能看出来,但老兵没点明,没那必要。他们不指望自己欺负了人家,人家还感恩戴德,忒过分了。

    不过新兵中有一个人不一样。她一直躺在演武场里,穿着过于宽大的军装,对谁的话都爱搭不理。被分了营帐后,不去领被铺,也不去整理,就那么放着。

    老兵过去试探过一次。到了她面前,还未开口,对方轻飘飘抬眼朝他一扫,直接将他镇住了。

    那眼神中带着一股摄人的魄力,决没有任何善意。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贸然开口,对方就会将自己的长剑架到他的脖子上。

    不错,她手边正提着一把长剑。剑鞘上没有繁复的花纹,却有不少磨损的痕迹。而那人手指跟虎口处都长着一层厚重的老茧。虽然身材瘦弱,手背上的青筋却很粗壮,和其他新兵显然不是一个水准。

    一般军中都是带长枪或大刀的,朝廷对兵器管制非常严格,城中不得携带兵器,常人连把开过刃的武器都拿不到,但是她带着把剑。

    这说明她是个练家子。不好惹。于是老兵聪明地避开了。

    那老兵歪着头,看向坐在箭靶边上,已经几乎一日未动的瘦弱青年,说道:“那人究竟什么来头?怎么一动不动的?这都坐了多久了,是来打仗还是死了娘啊?”

    真有来头,怎么会来边郡这种地方,做一个连饭也吃不饱的小兵?

    “管他做甚,你我管好自己就罢。”另外一士兵坐在地上,随手拎了壶水,啐道:“这鬼日子。不知何时是头。你我在这边出生入死,却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不同他支会一声?今夜胡骑来袭,却是乱跑,小心触了霉头,被杀去下酒。”

    “今晚大家都留在帐中,聪明的就不会强出头了。若是不聪明,在这鬼地方,早死晚上,结果不都是一样?他该是自认倒霉了。”

    “这次的新兵,不说多聪明,但是起码听话。除了那个人。”

    连胜看着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神,扯起唇角笑了一下。

    日落西斜,下午演练的时间已过,该是吃饭的时候了。她站起来,跟着人群朝后营走去。

    明明刚刚到了时间,却已经已经排了大半的人。

    军营中煮饭用的多是陶器,陶器适合煮粥不适合煎炒。因为小米更适宜保存,所以军中吃的最多的就是小米粥。里面再加上一些野菜、野果,大豆用以调味。但整日吃这些,也有些不对味。

    一般吃饭得讲个先来后到,新兵得排在最后。边郡物资匮乏,没个正经吃饭的地方,哪里空闲了就坐哪里。

    连胜不管那些规矩,抱着自己的长剑,不与他们打声招呼,跟着排进了队伍。

    老兵们回头看她一眼,明面上没有出声,却已经跟打粥的伙头兵使了眼色。

    连胜闻到些许香味,腹中已很是饥饿。拿了碗递到士兵的面前。

    那士兵头也不抬,特意从粥的上面撇了半勺汤给她,没有再补的意思,挥挥手示意她赶紧走开。

    连胜不见生气,端了碗随意找个地方,蹲下吃饭。从怀里掏出一块干瘪得发硬的面饼,就着稀粥咽下去。

    要说大梁的军饷,虽然批得不多,但下批的时候也没有克扣,只是中间不知道流去了哪里。

    原本军中是明文规定,从事劳作者,早饭半斗小米,晚饭三分之一斗小米。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