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两虎相亲,必有一婚 > 分卷阅读5
    。心知她是不想自己破费,往深了一想,眸光暗了几分。

    难道她,不愿给他机会?

    “嗯,我之前去菜园子看过,今天莴苣和西红柿都特别新鲜。”他回答着林忆晴的话,眼睛却看向林忆甜,“你有看到自己想吃的吗?”

    林忆甜想说没有,她一心只想让这个流程进行得快一点,吃什么菜其实不重要,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太不给面子了,只能答:“感觉都挺不错的,我不太会点菜,你看着点吧!”

    林忆晴听出她话里的一丝抗拒,她装作继续翻菜单,抬眼偷看了下陈吉的表情,发现他表情没什么变化,依然是恰到好处的热情。

    陈吉也是听出来了,也更确定了刚才一瞬的想法,失落感油然而生。他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心里就生出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这几年就是在等她的出现。这种感觉在看见她照片、和她聊天的时候就隐隐蠢蠢欲动,只是他一直没有领悟自己的反常,此刻,她就在他面前,这种感觉也跟着清晰强烈起来。

    他原以为她愿意出来见面,至少也是有意想试着了解彼此的,却不想她这般抗拒。好在他的怔忪只是一刹那,很快就恢复过来。

    他不得不安慰自己,相亲无疾而终,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正常的事了。

    “那就再来个虾仁莴苣,木耳山药……”陈吉报了一串菜名,末了还是礼貌的征求了下两位女士意见,“你们看可以吗?”

    林忆晴忙不迭的点头,她只是个来蹭吃蹭喝的电灯泡,没有发言权。

    “挺多了!”林忆甜合上菜单,觉得有点热,才想起来围巾还戴着。伸手将脖子上的围巾拿下,搁在膝盖上。

    她不知道,某人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手,直至看不见那一抹粉红。

    第4章粉丝

    陈吉招来服务员点了菜,顺便点了一壶玉米汁,引来林忆甜微微惊讶的一眼。

    林忆甜是喜欢吃玉米的,却没喝过玉米汁,大多这种饮品,她都不喜欢,加糖加奶的,她觉得腻。自己动手做吧,她太懒,也不会,她更喜欢抱着玉米直接啃。她疑惑,陈吉难道知道自己喜欢吃玉米?所以才会叫玉米汁?

    陈吉却是不知情的,他点玉米汁只是因为年前父母过来看他,他带他们来“农庄”,点过玉米汁,觉得味道不错。

    “陈大哥,你对这挺熟啊!常来?”林忆晴见不得两个人沉默的样子,她是个话痨,再加上职业需求,聊天那是基本技能。

    “我家就在这附近,偶尔来这里吃饭。”

    “刚才听你说到菜园子,怎么这里还有菜园子啊?”

    顺着话题,他慢慢解释着,原来这是“农庄”的另一个特色。在餐厅的东面僻了一块地,面积是餐厅的两倍多,听说是老板亲自下地,种些时令蔬菜,还搭了一个不小的大棚。如果食客有兴趣,可以去参观,亲自选食材。

    林忆甜听着,自顾自的对着桌上的水杯发呆。

    “农庄”走入众人视野,是在去年六月初,六月中便是她的生日。恰逢“农庄”推出了一个“相思系红豆”的主题活动,异常火爆。情侣去吃饭可以参加默契游戏,根据正确率得相对数量的红豆,然后每周选出一对默契度最高的情侣,赠送一对情侣戒指和一张不限额的用餐抵扣券。当然,这个抵扣券是有限定的,比如只能情侣使用。

    林忆甜觉得大部分人不是冲着抵扣券去的,至少她不是。她想要刘希铭带她来参加,她想看看他们之间的默契如何,她想要她的生日能有个特别的回忆。

    可惜,那个生日,刘希铭在加班。

    那时候公司流传营销部总监要离职,他想趁着一个招投标项目做出业绩来上位,明明一周后的项目,却偏偏在她生日那天加班。结果,项目取消了,总监依然在位。

    其实,她应该能更早发现在他心里,她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吃饭的高峰期还没到,上菜速度很快,服务态度也很好。

    林忆甜的神游被服务员一声甜甜的“不好意思”打断,抬头见陈吉和林忆晴都盯着自己,讪讪一笑,不经脑的解释脱口而出。

    “太饿了,有点懵。”

    话音刚落,林忆晴已经在一边很不给面子的笑开了,陈吉没笑出声,可是她明显看见他的眉梢上扬着。

    陈吉本来埋头偷笑,感觉到她的视线,立刻抬眼胶着那道视线。

    在林忆甜开始别扭的瞬间,转头叫服务员上三碗米饭。

    “既然饿了,我们就开吃吧!”

    听着他的话,林忆甜盯着桌上唯一的一盘菜番茄鸡蛋,脸跟着慢慢红了。

    米饭上来的时候,其他菜也差不多上齐了,三个人,六道菜,算很丰富。

    林忆甜夹了一筷子鸡蛋放进口里,嫩滑可口,送了一口米饭,又夹了一些山药,不禁心满意足。

    “这里的菜真好吃!米饭也特别香!”

    这是她今天晚上第一次露出由衷的笑。面白如玉,笑起来整张脸熠熠生辉。

    陈吉被晃得眼睛有点直,愣愣的盯着对面的笑颜。

    林忆晴口齿不清的附和着对啊对啊,他才缓过神,正色道:“这里的菜是不放味精的,推崇少盐少油,突出食材本来的味道,食材够新鲜,味道自然就好了。”

    “至于米饭,听说他们用的是东北大米,是老板老家运过来的。”

    “果然很讲究健康啊!我看它的摆盘也特别,量也足……”

    林忆甜满足了口腹之欲,心情不错,三个人原本的尬聊也渐渐自然起来。

    断断续续的聊着各自的兴趣爱好,林忆甜惊讶于陈吉这个贴着“宅男”标签的人竟然喜欢旅行,而且是背包那种,这和她初次听林忆晴提起陈吉的职业时想像的那个人不太一样。她以为IT宅男应该是颓废丧气、不修边幅,整天抱着电脑窝在家里昏天暗地打游戏的形象。

    她暗暗打量起他来。

    坐在对面的男人论相貌并不是时下流行的俊男,但是眉眼清晰,尤其那双眼睛,明亮干净。加上他肤色偏白,举手投足总是不急不缓的样子,让人倍有好感。

    说实话,如果是人群中擦肩而过,林忆甜肯定不会觉得这样一个男人已是而立之年。而这样的男人却是单身,也是让她颇感疑惑。她记得肖丽进公司没多久就迷上了财务部的一个同事,因为竞争者挺多,肖丽还难过了一阵子。她觉得陈吉和那个同事,是属于同款,应该被小姑娘追捧着才对,不会沦落到靠相亲来解决终身大事。

    陈吉讲着自己去年趁着年休假去西藏的事儿,独特的布达拉宫、圣洁的雪山、唯美的纳木错日出……把林忆晴羡慕得不行。小姑娘还是喜欢玩的年纪,特别喜欢出去溜达,每次跟团走,绕得晕晕的,回到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