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耽美小说 > 【西游记同人】杨戬与孙悟空 > 分卷阅读225
    司仪说了一通开场白,把位置让给一个男人,男人穿一身黑色西装,剪裁得体,容貌俊美,气质冷清中带着高贵,双手轻握话筒,打量一下四周,他的眼睛似乎有一种让人听命的魔力,被他看过的人立即鸦雀无声,屏气凝神等他开口。“大家好……”他的声音清越,又带着磁性,非常好听,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住。他说话的时候随意地向下看,目光落在杨齐天叔侄所在的方向,很自然地停留一下,然后飘远了。

    少年欲够西瓜的手停在半空,狠狠地盯着他。

    男人自在地说着场面话,也许感觉到少年深深的注视,眼睛又转了回来,对上了少年的眼睛。

    隔着安静的人群,隔着残酷的时光,隔着涌动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什么情绪,隔着漫长的无望的等待,隔着忘却了的约定和血一样鲜红的誓言,两人静静对视了一瞬。

    男人的目光化作一根针,深深刺入少年的心里。忽然之间,少年觉得有铁锤狠狠砸了一下他的头,又像有铁箍紧紧勒住脑袋瓜,头疼得无法思考。“嗡……嗡……嗡……”他双耳轰鸣,双手颤抖。“他是谁?”

    “他是长明集团副总裁兼运营公司总监杨晋,长明集团是他亲舅舅创立的,他舅舅没儿子,等他舅舅退了,整个集团都是他的,他母亲和妹妹都在这个集团工作。”杨域羡慕地说,“他也是我的上司,我带你来酒会就是想让你认识他,这可是个大人物,他动那么一根小手指头,你的工作就不用愁了。”

    杨齐天的异常感觉几秒钟就过去了,他便也没在意。“原来这家伙就是你提到我耳朵长茧的那个风流好色的杨晋啊……”

    台上的人刚好说完最后一句话,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走了下去。

    立马一堆人围过去,把他拱卫在中央,众星拱月一般。

    杨域急忙拉着杨齐天冲过去,笑容满面地打招呼,“杨总!”

    杨晋回过头,冲杨域举了举酒杯,交谈几句,既有礼又客气,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同时带着久居上位者不自觉流露出的霸气,待人接物的态度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来,转向杨齐天,轻轻地问:“这位是?”他眼里闪着意味不明的光芒,犹如一个猎人见到期待已久的猎物,嘴角几不可察地翘起又迅速放下。站在杨晋身后的副手李晨风见状,暗中揣测着老板的心思,对杨齐天更加留意。

    “哦,这是我侄子,杨齐天。”杨域想起自己的目的,把杨齐天往前一推,“他刚高中毕业,这大学也没考上……”杨域的絮叨显然没有传进男人的耳朵里。他正在仔细打量第一次见面的少年。少年长得不算绝顶的漂亮,跟他以前看上的那种柔弱秀气的男孩子完全不一样,稍嫌威猛了一点,骨架很大,几乎比自己还高,这让男人不太高兴,太高的话抱起来不舒服,不过好在少年长了一张娃娃脸,大眼睛,圆脸蛋带着婴儿肥,唇边两个浅浅的梨涡俏皮可爱,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小,像十五六岁的孩子,脸上的稚气,另有一种魅惑人的本钱。而且他的眼神很特别,他从未在第二个人身上见过这样纯洁干净的眼神。

    他一向喜欢美丽的少年少女。总体来说,还是满意的。

    低头抿了抿葡萄酒,悄悄对身边副手使了个眼色。这下李晨风彻底明白老板心思了。

    杨域介绍完,转头又对杨齐天说:“这是杨总,快叫杨叔叔!”

    杨齐天的头稍稍有些疼,不知为什么会头疼,可能是昨晚没睡好,再加上早上没吃饭,低血压的缘故吧。他有些烦躁地用拳头捶了捶右侧太阳穴。

    杨晋立即抓住他的拳头,温和地说:“别叫叔叔,叫哥哥吧。”引来杨域一连串的应和声“是是是,叫叔叔可把孙总叫老了”。杨晋的右手包裹住少年的拳头,左手轻柔地揉着他的太阳穴,“是不是头疼?”手慢慢覆上额头为他按摩,手有些凉,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杨齐天忘记对于第一次见面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过于亲密,额头贴上冰凉的手,如炎炎夏日浇了一头凉水,很舒服的感觉,杨齐天一时出神,拒绝的话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杨晋感受着手下皮肤的光滑触感,心里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有点像高兴,又有点像悲伤,很想长长久久永永远远地就这样为他抚去伤痛。

    两人间或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压抑的风暴,风暴中心却有一丝藏得极深的安心,仿佛仅仅是这样安静地呆在一起就能够获得内心的宁静和欢喜。

    气氛变得诡异起来,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一个为另一个按摩额头,看上去竟和谐得可怕。不知暧昧情潮的种子原本在谁的胸腔里鼓动,也不知它是什么时候破土而出,长成参天大树的。

    至杨域的说话声再次响起,两个人才回过神来。杨晋颇有些震惊于少年对自己的影响力,脸上不动声色,一如往常的应对,没让杨域发现什么不妥。多年商场的历练,杨晋的面具,总是无懈可击。

    打发走杨域,少年也随着叔父走了,杨晋端着酒杯,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少年远去的身姿,眸光闪烁不定。到再也看不见,才恢复正常,去找别人交谈。

    杨晋想出手了。

    第一次见面就出手,急了一些,可是他总觉得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是永远地错过,见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便应立即牢牢抓在手里,一刻都不能等,因此他没有犹豫就决定了,这个少年,杨齐天,他要他。

    酒会供应的食品很丰盛,对于杨齐天这种从乡下来的野小子来说,无疑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目不暇接,只恨爹妈少生了一个胃。一阵狼吞虎咽过后,杨齐天盯上了摆放整齐的各式各样的酒。他从生下来就很喜欢喝酒,在家乡他有六个结拜兄弟,他是混混里的老大,最爱做的事就是逃课跟一帮兄弟跑到山顶上,一边看云看夕阳一边把酒狂歌。到了城里,兄弟们都不在身边,狂歌的兴致是没有了,但“把酒”还是要的。

    杨域过来阻止的时候,杨齐天喝得“正好”,所谓正好,就是那种喝酒者最喜欢的状态,说喝多了吧还能走,说没喝多吧还不爱走直线,看什么人都亲切,看什么东西都开心,思维缓慢,双眼迷离,对着不认识的人也能笑半天。杨域夺了他的酒杯,训斥几句,也不痛不痒,杨域总不能一步不离地盯着他,趁杨域去应酬别人,杨齐天又溜去喝酒了。

    酒会越来越热闹,人越来越多,人潮把杨域和杨齐天冲散了,杨齐天没人管,喝得更痛快,把高脚杯里的名贵红酒当成易拉罐里的廉价啤酒,一口一杯,喝酒的样子当得上一句豪气干云。

    杨晋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