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他来自大星辰海[快穿] > 分卷阅读58
    越呢,难道就是专门让她过来吃苦的吗?

    她只是无意间许了个愿而已,为什么小说里穿越之后但是宏图伟业,偏偏对她这么残忍呢!

    女人垂着头,眼眶热热的,只觉得无地自容。

    顾母最终还是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妹妹沦落到这个地步,叹了口气,拿了些钱和粮食给她。

    “我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往后的日子,你自己也得好好过罢。”

    陆姨母接过东西,千恩万谢,但一家人估计是也觉得这样鲜明的对比实在难忍,匆匆告别,连午饭都没吃就离开了。

    霍路祈看着他们狼狈的背影,有些好奇,

    “阿娘,他们吃不饱饭吗?”

    ......

    顾栀摸摸他的脑袋,没有说话。

    现在这个世道,又乱又苦,大部分人的日子都不好过。

    吃的饱饭,对于许多人来说,也只是战火中的一种期望。

    晚上睡觉的时候,顾栀突然很有感触,翻了个身,在霍星朝胸膛口拱了拱。

    男人挑挑眉。语气里带着淡淡的笑意,“这是又怎么了?”

    “没怎么呀。”

    她的声音藏在被窝里,软绵绵地溜出来,“就是觉得很谢谢你。”

    “谢我什么?”

    “唔,谢谢你给了我一箱金子。”

    ......

    还有,谢谢你给了我安稳富足的生活。

    谢谢你护着我的家人。

    谢谢你的臂膀如此牢靠,为我挡住枪林箭雨。

    我见过多少艰难不易,颠沛流离,才知你的保护和给予有多么可贵精细。

    所以,什么都谢谢你。

    也谢谢我自己。

    能够遇见你。

    ......

    .

    还小的时候,顾栀还住在那条巷子最冷僻的地方,后头就是大山。

    父亲忙于生意,母亲和祖母也为了生计不得闲。

    很多时候,顾栀总是自己一个人在读那本表妹不要的破旧古诗集。

    那天夜晚,星光漫漫,家里人都出去收米,还没回来,她也不想独自进屋,便拿了那本诗集,坐在院子里就着单薄的油灯灯光,细声细气地背着,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一个清越的声音突然在耳后响起,接了她未念出的最后半句诗,声声悦耳,字字清晰。

    她心里惊讶,“咦”了一声,转过头去,竟看见个素不相识的少年,姿态懒散地站在围墙前,手执一枝桃,正挑眉看着她。

    他的脸掩映在灯光与星光之间,不甚清晰。

    少年等了半响,见她脸色依旧如常,不由得好奇道,“你怎么不怕?”

    顾栀便认真回答他,“父亲说了,墙后边是山,所以什么东西都会爬进来,让我不要大惊小怪。”

    少年手中的桃枝抖了抖,夜色太黑,顾栀也看不清他的脸色,又没再听见他的声音,无话可说,便一时沉默下来。

    她想了想,便自顾自又坐回去念起诗来。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长星夜,面容清澈的女孩,执桃相伴的少年,耳旁是发音柔软的词句,终于成为记忆里最动人的画面。

    顾栀永远记得,那天晚上她念了九十六遍的《渔歌子》。当后山渐渐有灯光,少年站起来。他走近她,笑意淡淡,把手中的桃枝递给她。

    桃花开的灼灼,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顾栀。”

    她的声音脆脆的。

    “谢谢你的好地方。我们家老头子来找我了,我该回去啦。”他挑眉,一张脸俊朗得不像话,想了想,从地上捡了截竹枝,在松软的土地上写了几个字。

    顾栀拿着桃枝,看他纵身一跃又消失于围墙外,空气中只余他清朗的声音。

    “渔歌子也是我最喜欢的词。”

    第二日她起来,见院中的土地上写了几个字,笔触苍劲,莫名疏朗:

    人面桃花相映红。

    .

    其实那晚,他们说的不过寥寥几句,却难得忘记。

    于是多少年后,凭着什么,一眼就认出他。

    馄饨铺旁,他向她走来,一如那个夜晚,以手赠桃,挑眉轻笑。

    一念成执。从此,桃畔有了心上人。

    杏花烟雨,他穿着军装,眉目清俊,手里还握着把枪。

    他说,“喂,你的未婚夫不要你,不如你跟我吧。”

    “我为什么要跟你?”

    “我可以救你父亲。还能够让你的家人都吃饱穿暖,一生一世护着你,只有一碗馄饨的时候,让你吃肉,我喝汤。”

    ......

    她想了想,觉得挺值,于是颔首。

    “好。”

    “不过你放心,只有一碗馄饨的时候,我分你馄饨皮。”

    .

    第39章夜来时有雨声

    眼前是一片觥筹交错的聚会场景。

    大厅很大,而且很高,灯光呈偏暗的金色,背景音乐低沉婉转,营造出一种纸醉金迷的靡靡感。

    这是一场主题聚会。

    聚会的主题就是民国旧影。

    这场聚会是叶家二公子组织举办的。

    阵仗搞的很大,准备布置了大半个月,专门为他们的小霍哥庆生。

    大厅里全是人,有一个圈子玩大的富家子弟,红二代、三代,不少名流艺术家,还有大大小小的明星网红。

    所有宾客全是迎合聚会的主题打扮,要么长衫中山装,要么就是大开叉的旗袍或者怀旧风的小洋装。

    总之,整一个巨大的大厅都是一派民国大上海的风格。

    唯独正主不领情。

    套了件大白T恤衫和破洞牛仔裤就过来了,头发挑染成灰白色,脸上还戴了副巨大的墨镜,只露出线条英俊的下半张脸,跟这个场子格格不入。

    他往那一坐,除了熟了的几个发小,几乎没什么人敢靠近。

    正是霍星朝。

    这个世界的他,就是一个易燃易爆炸的二世祖,江湖人称霍大圣。

    齐天大圣拿着根金箍棒闹天宫。

    他呢,任性的要命,一言不合就端人家老巢。偏偏有个厉害的爹,而且每次闹的事都不大不小刚刚好,理由充分证据不留,对方有苦也只能往嘴里咽,下次见面依然陪着笑脸递茶水。

    所以至今仍没有被五指山压住,在花果山活的一派潇洒。

    不过,就算是作天作地的混世小魔王霍大圣,这辈子仍然有挫败无比的时候。

    而且这些挫败,通通都是因为左前方穿着优雅的旗袍,却拿着瓶白兰地对瓶吹的姑娘。

    莳雨声。

    嗯,也就是这个世界越发黯淡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