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甜狼 > 分卷阅读32
    到宿舍楼下,看到那男子走后他打电话给于清茗。

    心情不错的于清茗刚到寝室,听到手机铃声也没有多注意就接听,然后就听程蒙宇说:“你下来一下,我在你宿舍楼下。”

    于清茗一时间没听出来是谁的声音,想了一会儿不确定地说:“你是程蒙宇吗?”

    “是的,是我。”

    于清茗皱眉,“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听说你回来了,我想见你一面。”程蒙宇站在宿舍楼下,今天的他去参加了一档唱歌节目的面试,因为通过了初赛,所以他的心情相当不错。

    于清茗下意识就是决绝:“不用了吧,我刚回宿舍,有些累了。”

    “我知道你刚回宿舍,我说几句话就走,不然地话我在宿舍底下喊你了。”

    “你别喊!”于清茗的语气里有些厌烦,冷冷地说:“你等我一下。”

    “好的。”

    耍无赖这种招数多少还是能派的上用场,不到万不得已程蒙宇不会这么做。程蒙宇追了于清茗这几年,说实话耐性什么的早就没了。现在好像处于一种习惯,有些放不下,于清茗就好像是他心里的一根刺。

    于清茗倒是很快下楼,远远见到程蒙宇的时候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到底该怎么才能拒绝程蒙宇的好意呢?可她都这么明显了地拒绝了,还要怎么样?

    因为刚参加节目回来,程蒙宇的吉他背在身后,脸上还带着点妆,头发也是牢牢地定型着。其实昨天程蒙宇就知道于清茗回来了,本来是想来见见她的,但因为要比赛,他心想着晚一点见也没事,怎料晚上就让他见到了于清茗和一个男人手牵着手。

    程蒙宇的开场白很直接了当,他直直地看着于清茗问她:“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于清茗连忙点头,有些惊讶:“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我刚才看到了。”他不仅看到了,还看到两个人手牵着手,关系好不亲昵。程蒙宇是怎么都没有想过于清茗出国前都还是单身,回来这才第二天吧,居然交男朋友了?

    “喔。”于清茗心想那挺好,也不用她特意说了,显得好像特矫情。

    程蒙宇双手放在口袋里,看似云淡风轻地说:“那个男人不是学校的吧?长得那么老气。”

    于清茗一听到老气两个字就有些觉得不舒服了,忍不住反驳:“什么叫老气啊?人家那是成熟。”

    “成熟?”程蒙宇呵呵一笑,“我说你别小心让人骗了。”

    于清茗强忍着想骂人的冲动,冷着脸问程蒙宇:“你还有别的事吗?没事我上去了。”

    “有事!”

    程蒙宇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欲要拉住于清茗,不料于清茗眼疾手快避开。

    “你有事说事。”于清茗又远离了程蒙宇一步。

    她脸上带着防备,一副拒绝的模样。

    程蒙宇无奈地挠了挠头,说:“我就是想提醒一下你,你一个女孩家家单纯别什么都不懂,就跟着那种看上去成熟的男人在一起。那种男人不管是感情史还是私生活都值得怀疑,你小心点好吗?”

    虽然程蒙宇这个人总是爱死缠烂打,但眼下这些话都是真切的关心。

    于清茗顿了顿,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谢谢他的关心提醒,还是要反驳他的话。

    程蒙宇见势又问于清茗:“你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吧?他家里有什么人?父母是干什么的?”

    于清茗嘴硬,连忙说:“我知道!”

    “你知道?”程蒙宇怀疑地看了看于清茗,呵了一声,“你别装了,你这个人一说谎话就心虚。”

    “你真要交男朋友我也不拦着,只是你自己要睁大眼睛,起码找个比我好的。”

    “你跟我说说那男人叫什么,住哪里,我帮你查查身份背景。”

    于清茗拒绝,“不需要你查,请你别多管闲事。”

    “行,随便你。”程蒙宇说完,头也不回离开。

    难得程蒙宇有些生气,而他此时的生气却不是因为吃醋,单纯觉得于清茗这个榆木脑袋没得救。放他那么好一个富二代不要,非要去跟一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凭他程蒙宇的第六感,刚才那个男人不是好惹的家伙。往往那种男人,最爱骗女人。

    于清茗看着程蒙宇离开的背影脸上的表情有些垮塌,倒不是因为他的离开而失落,而是程蒙宇的话或多或少有些提醒到她。

    她到底了解木浙多少?

    作者有话要说:PS:不用担心狗血的男二介入啊女主不信任男主啦,统统没有。

    他们两只反正就是自己谈恋爱,一点点认识对方,深入对方。

    总之这篇文就是甜甜的,大家看得开心,不费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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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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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蒙宇气呼呼回了自己的寝室,随便把吉他往床上一扔。学校豪华的单人宿舍不多,他就占了一间。程蒙宇在音乐系算是公开的富二代了,上学开跑车,豪华宿舍只是偶尔来住。

    他今天原本的好心情现在可以说都没有了,原因很简单,都是于清茗惹的。喜欢于清茗似乎成了一种习惯,而他好像也习惯了她一直对自己的冷脸。以前无论于清茗再怎么拒绝,可她的身边都不会有其他异性的身影,可今天不一样,因为于清茗有男朋友了。

    老实说,程蒙宇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犯贱,追了人家将近三年,人没给自己好脸色看他还是要贴上去。自虐成为了一种习惯,隔一段时间不招惹一下于清茗他心里就觉得少了点什么。

    要问他喜欢于清茗什么,大概是一种感觉,让人有保护欲的感觉。记得第一次见于清茗时,是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

    舞台上的灯光耀眼而夺目,可钢琴那一角却有些暗淡。当时程蒙宇被那好听的琴声吸引,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女孩挺直了脊背在弹琴。于清茗的个头比起艺术班的女孩子来说是差了点,但她的五官长得好看,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还有一张小圆脸。程蒙宇最抵挡不住这种长相的女生,看起来无害又可爱,她小小一只在角落戒备森严,好像全宇宙要攻击她。

    后来稍微一打听,程蒙宇便知弹钢琴的这个女孩叫什么名字在什么班级。

    第一次给于清茗发短信的时候程蒙宇这个花花大少还有些紧张,琢磨了半天发送两个字:“你好。”

    当时于清茗回复地还算快,但只回复了一个符号:“?”

    程蒙宇便继续编辑短信,自报家门:“我是音乐1824班程蒙宇,能认识你吗?”

    于清茗自打开学以来收到不少男同学的表白,这一次又有人发短信给她,她想着措辞怎么拒绝,刚好上课铃声又响起来,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