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其他小说 > 傻猎户的小妖妻 > 分卷阅读63
    让宋春觉得奇怪的是,昏倒在雪地上的吴安平右手的手腕上有个捕兽夹子,捕兽夹子上的锯齿深深地扎进了他的皮肉之中。

    他的手因此流了很多血,血把他的手,还有手下面的雪地都染红了。

    看来正是因为他的手被捕兽夹子夹伤,流血和剧痛使得他昏迷了过去。

    只是作为猎户的宋春知道,吴安平昏倒的位置,猎人平时是不会在这里埋下捕兽夹子的。

    那么,吴安平又是怎么在这里被捕兽夹子夹伤的,而且,要伤,也不该是夹到脚吗,怎么会夹到手?

    “爹!爹!你醒醒啊,我是庆东,我来找你了!”吴庆东把吴安平抱起使劲儿地大喊,听得出来他很激动,也很着急。

    听到吴庆东喊声的宋春回神,她看了看一脸煞白昏迷的吴安平,心想,真是活该,做了坏事,老天爷也不会放过你。

    她又看看急红了脸的吴庆东,摇摇头,把手里的抢背到背后,她蹲下去,对吴庆东说:“别喊了,先把你爹手上的捕兽夹子给取下来吧。来,你把他的手抬起来些,我来给他取下来。”

    吴庆东赶忙答应了,照着宋春的话做,把他爹受伤的那只手抬起来些,宋春就非常熟稔地掰开捕兽夹子:“把你的爹的手退出去。”

    等到吴庆东把吴安平的手从捕兽夹子里取出来,宋春把那个夹子合上,本想随手一扔的。

    可细细一看,手里的这个捕兽夹子是好铁打的,看起来很精良,就没扔。她连夹子上的血都没擦,因为她想到回去后拿这个带血的夹子给二妞看,说这夹子夹伤了老色鬼吴安平的手,二妞一定会高兴。

    宋春把这夹子就挂在了腰带上。

    她的腰带是特制的,上面有很多挂钩,可以勾绳子猎刀猎物等,自然也能挂上这个夹子。

    吴庆东让宋春帮忙,把他爹背在背上,急匆匆地就往回跑,他要背着他爹下山去找塔娜嬷嬷治手。

    宋春在后面走着,忽然她看到林中有一只灰色的野兔在雪地上撒腿跑过去。

    野兔!

    宋春想,打只野兔回去给二妞烧木耳吃,二妞一定喜欢。

    她迈开腿就追了过去。

    雪松上头,坐着身穿一件红棉袄和一件白色裘衣的年轻女人正在低声说话。

    “你看,又来了两个人。”

    “五姐,这次你想跟谁玩呢,是那个被你耍了的小胡子的儿子,还是那个俊眉俊眼的猎户?”

    “那个小胡子的儿子看起来很蠢,我不喜欢跟蠢人玩,很没意思。”

    “那你是想跟那个长得不赖的小猎户玩?还有,我不懂,长得不赖,就聪明吗?”

    “也不是,不过,你看小猎户动作敏捷,能像是笨人吗?再说了,敢在这林子讨生活的猎户,谁又是笨的?”

    “哦,这样一说,五姐是想要跟小猎户玩玩了?只不过,她是女的,可不吃你那一套哦。”

    “那可不一定。”

    “五姐,你又有什么发现?不如,说给小妹听听。”

    “这个嘛,我也是感觉,具体的又说不上来。反正咱们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不抓紧时间玩玩儿,就太划不来了。”

    “也对,那五姐想怎么玩?”

    “一会儿我下去,你在我跟她周围设置一个小结界,让她怎么也走不出去,我就可以找她玩儿了。”

    “没问题,不过,五姐,我只能施法设置一个小结界最多十二个小时,不然法力耗损太大。”

    “行了,给你一颗大补丹,什么都有了。”

    红衣女人说完,从自己腰间摸出一个小丹瓶,从里面倒出一颗赤红的豌豆大小的丹来,递给身穿白色裘衣的年轻女人。

    白色裘衣的年轻女人接过去,顺势倒进了自己的嘴里,眨眼一笑:“这还差不多。”

    红衣女人说:“那我下去了,在我跟那个小猎户撞上时,你就施法在我们周围设置结界,直到我传音给你,你再撤销结界。”

    “好,五姐尽管去,小妹帮你,让你好好玩人。”

    “哈哈哈!”

    笑声中,红衣女人已经轻飘飘地从雪松上跳下去,落在了雪地上,接着身形几晃,已经快追上了宋春。

    宋春一心一意地追着那只灰色野兔,在一个稍显宽阔的雪野上,她站住,端起猎|枪,算着野兔在某个地方要转弯时,扣动扳机。

    “砰!”

    一声枪响之后,灰色野兔被子|弹打中,在雪地上蹦了几下,就不动弹了。

    宋春收起枪,大步走过去,走到被打中的野兔跟前,看到子|弹打穿了野兔的头。

    她把野兔提起来,扛着猎|枪往回走。

    没走几步,迎面走来一个肩上挎着一个小包袱,身穿红色棉袄的漂亮的年轻女人。

    那女人看起来神情有些慌张,一看到宋春,就站住了,想过来又不敢过来的样子。

    宋春没停步,继续往前走,走到那红衣的年轻女人身边时也没停下来。

    “大姐……你等等……”站在路边的红衣女人忽然娇滴滴地说话了。

    宋春停下来,看向她,没说话,等着她继续往下说。

    红衣女人从宋春的眼睛里看出来了她的疑惑,继续说:“大姐,我叫冯小莲,是前头冯家堡子的人,去我姨家走亲戚,路过这片林子就迷路了,走不出去了。你能不帮帮我,带我出去?”

    冯家堡子离林子屯四十多里地,有一条近路的确是从这片林子穿过去,要省十多里路。

    往往两边村庄的人有抄近路,从这片林子过去的,毕竟这片林子还不算深,大白天这里也没有什么凶恶的野兽,多的就是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动物。

    看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红衣女人娇媚柔弱的模样,宋春同情心泛滥,于是点头说:“好吧,我带路,对了你是不是要去林子屯啊?”

    红衣女人点头。

    宋春又问:“你姨是谁啊?林子屯的人我绝大数都认识。”

    红衣女人胡诌个名字:“她姓王。”

    宋春:“村西头的王大娘?”

    红衣女人忽然“哎哟”一声,皱眉,弯腰,摸着脚踝说:“糟了,光顾着跟你说话了,我脚崴了。”

    宋春也顾不上再问了,走到红衣女子跟前,蹲下去,让她把棉裤往上拉一下,自己把她的布袜子往下一拉,果然看到她脚踝红肿起来,的确是崴了脚了。

    “很痛吗?还能走吗?”宋春关心地问。

    冯小莲不确定地说:“有些痛,至于能走不,我试一试。”

    说完,她蹙着眉,走了两步,宋春看她站不稳的样子,就把猎|枪背到背上,取下腰间的绳子拴住兔子的后腿,把兔子挂到后腰的腰带上。这样,她就能空出两手上前去扶住冯小莲了。

    冯小莲把一只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