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把酒话桑麻 > 分卷阅读37
    家人也没在意,这其实就是张老太爷想到的权宜之计,毕竟三公子张博惠确有其人,将来也好办些。

    张云卿这次没大阻止蕙畹进京,还有一个难以宣于口的私心,云昊,明年就是会试大考,前次大考,张云卿就大概看到通透了,虽说如今国泰民安,政治清明,可是这考场里的水依然不浅,自己和云昊没有什么大靠山,也没有银钱探路,又不是真的怀有惊世才学之辈,若中了,那才新奇。

    京城里达官贵人之间,各自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没有门路,恐难出仕,即使如今云昊已经攀上了知府的亲,可是一个四品知府,在京城里也不算什么有体面的大官,可是洪先生不一样,不禁是会试的主考官,还挂着翰林大学士,太子太傅的名头,加上蕙畹的关系,云昊这次拿出十分的本事来,张云卿相信,中的机会也就十之八九了,这也算是云昊的机遇吧。

    所以张云卿并没有大阻止,可是却和刘氏商议着,给蕙畹寻个知根知底的丫头随身伺候,才妥帖放心些,吴贵得了话,心里不禁暗自高兴,这可是自家丫头来了福气,这吴贵成亲较晚,生了三个都是丫头,前两个大的,都在张府寻了差事,只小的一个,今年才8岁,跟着自己婆娘在乡下的庄子里混着,这次他跟来张云卿过来,原打算等安置好了这边,再寻个机会,回了张云卿接了来,一家人在一处,倒也便宜。

    这时听说要给三小姐寻贴身丫头,吴贵可不傻,遂动了心思,看三小姐这势头,将来那里能差的了,自家丫头跟着伺候一停,将来就是身边大丫头,那体面可是想不到多大呢,况且,在乡下呆着毕竟短视小家子气,跟着能诗会文的三小姐,也沾些机灵气,说不定也聪明起来了,也未可知。

    拿定了主意,吴贵就和张云卿夫妻说了,刘氏大喜,她冷眼瞧了吴贵这大半年,说真的,是个稳妥的人,他家丫头必不会差到哪里去,最要紧知根知底,老子娘都在跟前,也好辖制,想了通透遂开口道:

    “即是这样,我也放了心,索性让吴大娘也一起来吧,博文搏武也大了,中了秀才,过了年眼瞅着就要去府学读书,三年后必要乡试的,家里外头也要些体面,咱们需找那人牙子来,买些干净老实的丫头,放在他们身边伺候,我也放心些,让吴大娘来帮着我主些内宅里的事,我到也轻松,你以后还是单管和舅爷的那些买卖的事情就是了”

    吴贵大喜,急忙谢了,心道舅爷是个别样本事的,那些个买卖可都是赚大钱的,自己在这里跑跑,即学了本事,又得了体面,那里去寻这样的好事,遂越发一心一意的在张家安置了下来。

    那吴贵的三丫头长的不算出色,但胜在老实安稳,很对刘氏的心意,加上在家里时,吴大娘就是个手巧的,规矩教的也过的去眼,一应活计,虽才八岁,也是都是拿的起来的,留心看了几天,刘氏甚是满意。

    蕙畹骨子里本来也不是这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因得了跟着洪先生去京城的信儿,到很是兴奋,毕竟这是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最好机会,而且免费的五星级旅游,谁不去,又不傻,知道自己一个人,毕竟是女孩,有些不方便,所以看到刘氏给她找丫头,也没像以前那样拒绝,再说,这丫头看着很憨厚的样子,梳着一条大辫子,辩稍系着一朵红绒花,可爱的紧。

    虽然和宗民世子那几个的丫头,差着不止一个档次,可是蕙畹觉得,这样的才好,不过名字太俗,吴大娘说因是秋天生的,就叫了吴桂花,还真是很村姑的名字啊,蕙畹征求了吴管家夫妻和她本人的意见,改成了秋桂,虽也不是多好,但至少比桂花强些。

    秋桂在家时就得了爹爹细细的嘱咐,她虽然小,但也是个稳重有主意的,听了爹爹的话,对这个四岁的张家小姐,已经充满了崇拜和向往,不说一个女孩子,就是那些城里的世家少爷们,四岁能中了童试第一的,自来也没听说过,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常听娘说,那些个能中举,中秀才的,都不是一般人,在她见过的人里,觉得在张府当管家的二叔。就已经很有学问了,可是二叔不是也没中过举吗,所以,对蕙畹没见面就充满了好奇。

    才一见面,就有些被镇住,眼前的小人,粉妆玉琢,生的甚是好看,比年节的时候,娘在市集上买来的,画上的金童玉女还好看几分呢,穿着一件大红色镶兔毛的家常棉袍,脚上穿着同色的嵌金边棉靴,腰间缀着一支翠色的万福如意玉佩,头上两只羊角辫,梳的甚是齐整,用一根红色金边的缎带系住,一双晶亮的大眼,好奇的看着自己,那眼中流动的光,秋桂觉得就像十五那夜的大月亮一样清亮。

    这哪里是一个小门小户出来的小姐,分明比那世家的公子更不凡,一出口又是文邹邹的,很是和气,所以秋桂几乎立即就喜欢上了她,想到以后能跟着她,秋桂顿时觉得爹爹说的不错,自己是个有造化的,吴大娘听吴贵提起过张家的几个少爷小姐,可是心里到底存着几分疑惑,心道毕竟小门小户,村子里出来的,能体面到那里去,这一见,才知道,自家男人和小叔子真真是有眼力的,就凭着个不凡的三小姐,这张家将来也必是要腾达的,所以也随着吴贵,安心在这里安稳下来。

    收了秋桂,蕙畹一开始觉得自己真的不人道,让一个八岁的儿童来伺候自己,可是过了几天,发现这秋桂真是个厉害的,女红活计,收拾屋子,甚至于做简单的吃食,都很拿的出手,到令自己不觉有些惭愧起来,久了,也渐渐习惯了秋桂在身边服侍,因她是个很老实的性子,蕙畹也极喜欢她。

    秋桂得了服侍蕙畹的差事,觉得这是自己的福气,更兼接触几日,发现这三公子,真的很有学问,屋子里也没有一点儿闺房的样子,到比那上好的书房还更好些,一面墙累累满满的书,秋桂也不识字,不知道是些什么书,但每日三公子必是要写上一篇大字,诵读一篇之乎者也的,那里是个闺秀小姐,分明比两个正经的少爷还较真,令人不觉奇怪。

    因怕穿帮,蕙畹特意叮嘱她,以后就称呼三公子就是了,而且即使没见过什么市面,秋桂也知道,这位三公子屋子里的东西,可都不是寻常的物件,况且爹娘都嘱咐过的,说三公子屋子里的东西,多是世子爷赏下的,哪一件都是稀有的,要她仔细留心些,而且知道过几日,就要跟着三公子去京城,所以秋桂很妥帖的,把那些贵重的,都放在靠墙的柜子里锁了起来,免得弄丢碰坏了去。

    刘氏看她虽不大,但这等细心,遂也放了心,专心给蕙畹收拾了冬天的衣服带去,想着也都十月底了,蕙畹这一去,恐至少要大半年,虽说是个造化,可毕竟没离开过自己的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