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 > 言情小说 > 金玉满堂(H) > 快狠准1
    苏吴两人的战争早就拉响,以前放在暗处,双方都不挑明。自那日起,开始公开对战起来。苏亦清脆弱的骨头再次裂开,左腿包成一条白大虫,高悬在床尾的架子上。医院已经不能住,不安全,不用苏老板提,他自动火速离院,一群人拥的拥抬的抬,把四少爷好好的送回苏家。他的房间彻底整饬成病房,床单被套全部换成浅色。能消毒的全消毒,做成高级病房的模样。他的身边本有一二得力助手,这次他恨得厉害,几乎不亚于想起撞他的就是吴敬颐这颗毒瘤。他有钱,有社会地位,一二得力很快膨胀成一只庞大的队伍,对吴敬颐进行全面的监视和见缝插针的争斗。

    吴敬颐不怕他。

    这场战争就比谁的手更快。

    他像是一只完美的丛林野兽,凭着直觉和嗅觉,下的无数钉子开始逐步的、有条不紊的收线。苏家最重要的产业无非就是船务公司以及公司下两条大游轮,游轮吃水数百吨,既可以运货又可以运人。长在水边的天,离不开船。苏州河旁的码头虽比不上上海滩,但从古至今都占着先天的优势。这里鱼龙混杂,势力庞杂。一群码头工人忽然闹事,罢工的罢工起义的起义。

    两条大船竟然被这些人弄得出不了海,每日亏损巨大。这还多亏了徐国文,徐国文原本就是工人出身,同理心和怂恿闹事的能力同样出色。这样的事,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让人恨得咬掉牙齿。苏家亏损巨大,孙经理面无人色的垂首立在四少的床前,磕磕巴巴话都说不清。苏亦清吊着自己的腿,接过丫鬟送来的热茶,白瓷的杯盖慢慢的刮过杯沿:“他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就不要姓吴了。”

    吴敬颐有他的独木桥,他也有他的阳关道。

    吴敬颐一只手要收拾苏家,另外一只手留下慢慢的处理金曼珍。

    她在这里,已经飞不出去了。

    曼珍仍旧是朝九晚五的去公司,很多消息被人隔绝在外,要不是文书拿一张日报裹她的饭盒,这张皱巴巴的报纸又被伤心的遗忘在茶水间,她刚好疲惫的去泡咖啡,看到报纸上醒目的标题,也不会知道苏家如今是混乱的沸沸扬扬。

    曼珍把报纸和热咖啡同时带进自己的办公室,滚烫的咖啡滑过舌尖,留下一串红包,又往喉咙那处滚下去。她喝着热水,却是出一身的冷汗。

    事情不可能这么凑巧。

    她从没见过吴敬颐能轻易的放过谁。

    曼珍没办法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去评判是非,更何况是非的源头在她的身上。

    她一整天都没什么精神,叫了出租车去金来顺,工厂里平平静静的,每个人都在忙碌本分的上工。好像天下一切太平。曼珍晃了一圈,在流水间反复的流连,几乎流连出恋恋不舍之意。许多人看到她,也是尊敬的含笑点头,曼珍一一的应了,这才觉得自己尚在人间。温碧军的到来让她更是宽慰了两分,他们肩并肩的进了二楼的铁皮房子,温碧军见桌上冷着一杯茶,这茶似乎放了许久,应该是昨天的,茶水变得很深,茶杯边沿落下褐色的印子。他有点不高兴,去外头唤人沏茶。

    曼珍静静的坐在里头,心下荒芜的长草。热恋让她算不上敏捷的头脑,变得愈发迟钝。如今稍稍清醒了些,竟然觉得那些甜蜜的幽会都像做梦。她像是从梦境里刚刚醒来,浑身不得劲,提不起精神。透过玻璃往外看去,温碧军严肃着脸吩咐人做事,看着不大开心。这副模样多像哥哥,如果吴敬颐跟他一样只是个外联经理,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他们现在会不会好过很多。

    然而他注定不寻常,这些事情也不会在这里停止。

    在工厂里同温碧军用完简餐,他提议送她回去,曼珍嗯了一声,汽车穿过闹市,穿过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穿过一条不宽不窄的沥青马路,顺利的驶进金公馆。她的目光滑过隔壁禁闭的房门,随即往前看去,阿冬在廊下等着,穿一件镶银丝的坎肩,规规矩矩小媳妇儿似的等他们过去。一见到温碧军也来了,她甚是开心的露出一对圆圆的小酒窝。曼珍笑了一笑,忽而觉得很难得,于是放表兄妹在外面说话。她进了大厅,去楼上换一套衣服下来,金公馆安静如鸡,什么声音都没有,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只有男女在外面低语的背景声。

    曼珍跷腿坐上沙发,很快就坐不住,提升唤阿冬,阿冬赶紧跑进来:“小姐您饿了吗,厨房里煨着黄豆猪脚汤”曼珍一挥手,抬手按自己的太阳穴:“小环呢,她死哪里去了?偷懒偷成这样?”

    阿冬恍然大悟,快快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这是小环姐姐留的,我还没看呢,小姐您自己看吧!”

    曼珍甩开信纸胡乱的看,小环常爱胡闹也没什么学问,竟然还留起信来。上面说她家中有点事,暂时请两天假。曼珍还没怀疑什么,对于金公馆人员的大清洗更是一概不知。她提了电话按照信纸的上电话拨过去,铃声响了很久,在她即将挂电话的时候被人接了起来。小环在那头欢快的笑闹,闹完又骂小姐没良心,怎么才发现她不在。

    曼珍哼哼唧唧的笑,把小环笑骂一通,让她早点滚回来:“小心我让阿冬顶了你的职,让你这恶婆娘有多远滚多远。”

    小环噩嚎:“那怎么行!”

    没过两天,小环果然回来了,她穿着一套簇新的套装,都是好料子,元宝领旁缀着几朵俏丽的梅花,配着她铜铃大眼睛倒是很好看。

    小环手脚利索,把小姐伺候的舒舒服服,端茶倒水捶肩捶腿,简直一刻都不闲下来。曼珍困得打哈欠了,小环还跪在地毯上给她捏腿。

    周遭万籁俱寂,外面花园处传来虫鸣的聒噪,曼珍心里温着一潭水,柔情的望向小环,抬手揉她的脑袋。小环别别扭扭的甩头:“哎,别把我的发型弄乱了!”

    她问曼珍累了么,要不要上楼睡觉,曼珍一点头,小环磨磨蹭蹭的不上来。于是曼珍重新抚栏杆下来,小环抿着唇,仍旧是笑着,解释道:“小姐,我还要请个长假啦”她的大脸可疑的红,曼珍心胀咯噔一跳,眨巴着眼睛:“你不会是有相好了吧?”小环怒捶她,曼珍哈哈仰头笑:“唉,女大不中留,你的假允了!定好了小姐给你准备嫁妆!”

    小环嗯了一声,收拾完茶几揩了手,缓缓的往外去。

    她都走到了外头的大院里,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正见小姐扒在二楼的栏杆边,调皮地给她做鬼脸。

    因为距离远,所以她不用强装了,眼眶里涌起一团水雾,水雾遮了她的视线,她多想再多看小姐一眼。但是不能让她看出自己的不对劲,所以连眼泪都不能擦。

    小环大挥着手,高喊着让小姐快些回去睡。她的嗓子已经有些颤抖,但是声线仍旧高,所以曼珍也没听出什么来,曼珍无奈的笑,心想谁眼光那么好还有福气,能够讨到小环呢?

    小环掉了一行泪水,双目终于清明,最后再看小姐转身的背影,以后还有谁能像她一样对她忠心,谁能像她一样照顾好她,谁能跟她一样懂她陪着她?

    小环彻底转身,一步步的离开金公馆,离开她的根她的家.

    金公馆的大门开了又合上,前头的拐角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轿车上的人下来,不客气的把她拎了进去。

    ______

    作者:吴敬颐,你的粉丝马上就要死光光了,还会不断往你身上丢粪,你确定还要搞下去吗?

    吴:我不是很在乎。

    曼珍:他是社会边缘性人格,还有点反社会人格,当然不会在乎,作者你白费口水。

    苏残疾:我是搞不懂这样的垃圾,怎么能做男主。但作为男人,我佩服他。作为喜爱曼珍的男人,我唾弃他。

    缉拿

    苏老板因为船务公司的事情,添了好几根白头发,烟斗里永不停歇的冒着青烟,这是说严重也不算很严重,能用钱摆平就不算很严重,产业还在那里,每天都能生钱。只是这到底也算一份难以下噎的挫折,他消化了好多天,没消化干净,再加上他那不争气的大儿子,在政府里上班上得不干不净,跟一位秘书女士勾搭上,这婚外情传的沸沸扬扬,这位大哥苏卫国忽而情种附体,还没脸没皮的闹起了离婚。

    “离婚?赶时髦都赶到这个份上了?你真要喜欢,做个外室有什么难?”他拿烟斗指苏卫国的鼻子,气得两眼发黑。

    苏卫国很有点心虚,他自己没什么进项,大部分的财政收入都靠从老爹这里换着花样骗。然而他尝到了自由恋爱的无尽美妙,预备一头扎进去决不反悔。

    知子莫若父,苏卫国挪一下屁股他都知道儿子要拉什么屎,苏老板扶着胸口:“你老婆娘家的人是一般人?你真想清楚了?”

    苏卫国夹着腿滚蛋,苏老板郁结于心地开始卧病在床。

    亦清两手把在轮椅的扶手上,收拾得干净体面,进来安慰老爹,苏老板难受得不行,但越是看他越欣慰,觉得小儿子受了多次重创,还能保持这种精神面貌实在不易。

    “大哥快四十了,您管得了他一时,还管的了一世么?”

    苏老板长叹一声,亦清又道:“我看离婚也可以考虑,经了这件事,大嫂肯定跟大哥要离心,都说家和万事兴,家里不和,大哥以后不见得能过的好。”

    苏老板心力衰竭,他就一个人一双手,如此大的家业,最后能靠的也只有亦清一个人。他勉勉强强的听进去,额头的皱纹深了又深,忽而埋怨道:“你呀,什么都说得好听,就是不听我的话!我看我们家现在诸事不顺,就是因为你没有听大师的话去冲喜。”

    苏亦清吟吟一笑:“现在冲也不晚。”

    他的意思是,尽快办个订婚宴出来,摆出豪华阵容,把苏家今日的晦气都给压下去,顺便把风波都盖过去。

    苏老板瞅了他好几眼:“那也得有个人选,好人家的女儿都是不好打发的。”

    亦清十指交叉放在胸前:“我有人选。”

    苏老爹恍然大悟:“金曼珍?她有什么好?你们才见过几次?”

    “她有什么不好?”

    苏亦清搞定了自己的亲爹,接着着手要搞定别人家的亲爹。他去住院部跟金叔叔闲聊一下午,临近晚饭的时间,终于点名来意。金景胜惊得两眼发光,那是快乐的光,他使劲儿的拍大腿,有点不敢相信:“这你对曼珍”

    苏亦清沉着的一点头:“是的,金叔叔。”

    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他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张红纸,红纸上密密麻麻的写着聘礼,聘礼外还带一本万年历,十月份的纸张上用红水钢笔字圈下良辰吉日。

    “我和曼珍的生辰八字也对过,”亦清有条不紊:“圆慧大师说,实属良配。”

    金景胜紧捏着万年历,眼眶里沁着一汪泪。

    苏亦清前脚一走,金先生后脚就打电话回金公馆,叫曼珍火速过来。曼珍风尘仆仆的撞门而入,黑长发没来得及梳,被风撩的乱七八糟。她乍一进门,金景胜还以为看到一条黑毛狮子狗。他拿了牛骨梳,让曼珍坐在床边,一下下的给她梳头发:“以前的曼珍圆溜溜的,现在瘦了好多,冒冒失失的毛病倒是一点都没改。”他像一位平和又极富有耐心的妇人般,殷殷叨叨,柳絮一样:“要不是我这身病”

    曼珍着过身来,儒慕着同爸爸对视:“别这样说,我有件天大的好事告诉您。”

    “这么巧?我也有啊!”

    两人互相交流了天下的好消息,一个惊喜,一个心惊肉跳。

    曼珍想亲自去找苏少爷谈一谈,只是上次见面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对一个人愧疚到了头,已经不是很敢去见他。吴敬颐的突然出现也绝非是巧合,世界上哪里来这么凑巧的事情?就算他凑巧路过,那眼睛还能透视穿墙不成?他是不一般,也没有不一般到上天的地步,必定是在她身边放了眼线。

    曼珍在医院门口上了一辆人力车,秋风意浓,车夫带着一顶灰麻布料的布帽,两条黑黝黝的胳膊赤条条的冒汗,每跑一段就拿脖子上的汗巾擦脸。

    曼珍往前道:“你可以拉慢一点,我不赶时间。”

    车夫果然放慢了脚步,曼珍不赶时间,希望他跑的越慢越好,好让她多一点时间想想。然而想来想去,竟然没想起一个能说话的人。

    车夫就近穿过一道弄堂,拐着九十度的弯到了金公馆门口,曼珍牵着裙角从里下来,给他一块大洋做小费。她没往上房去,而是从长廊下往后院去,接着踏进了花园里的绿荫,手指拂过灌木上的小圆绿叶,掐了一片下来塞进嘴里。这玩意儿不好吃,带着草木腥气,嚼碎后还有几分苦汁。

    曼珍走的很慢,往日的画面不断的飞过来,那只跳脱的流哈喇子的卷毛小黄狗,小环飞扑来飞扑去的身影,钱老师立在葡萄藤架下面,一缕清晨的阳光从侧面射过来。爸爸在客厅里做贼似的给女朋友打电话,还怕人听见特意挑了她午睡的时间打。

    吴敬颐晚间回来金公馆,曼珍还在餐桌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叼青菜。他坐到桌边陪着喝了碗汤:“怎么这么晚才吃饭?”

    曼珍放下筷子,接过阿冬递过来的手帕,左右擦擦嘴角:“你先去忙吧,等会儿再叫你。”

    阿冬道好,默默又快速的远遁。

    敬颐纳罕,单手拧开喉头下的一颗贝珠扣子,捉了曼珍搁在桌面上的左手,放到唇边亲了一下:“有话对我说?”

    曼珍想说,苏亦清脑子坏了要跟我们金家结亲,但这事儿也好解决,等爸爸出国治病去了,我再找机会跟苏少爷说清楚。

    就这么两句话,曼珍嘴巴开开合合数次,硬是没说出来。

    敬颐含一丝笑凝视曼珍,伸手过来掐她的下巴:“到底什么事?”

    说着他便把唇贴过来,曼珍触到软软的唇瓣,刚要抬手臂去搂他的脖颈,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沸天的嘈杂。一队荷枪实弹的官兵闯进来,门房看到这么多枪支,吓得两腿发软:“小姐,我我拦不住”

    领头的是巡捕房缉毒营警司,他对着手里的照片看了看:“你是万怡公司的老板吴敬颐?”

    敬颐道是,警司冷笑一声,朝他摊开一纸文书:“我们的巡逻对发现你们公司在西河暗道私运烟土,数量巨大!如果不想吃枪子的话,老实点,走吧!”

    曼珍木楞的傻住,吴敬颐捡了椅背上的外套,回头叮嘱她:“自己在家注意安全,早点睡,我很快就回来。”

    吴敬颐这一去,去了个销声匿迹无影无踪。曼珍熬着一双熊猫黑眼圈,脸上打了数层粉底,几乎可以直接登台唱戏。万怡公司的大门直接贴上了封条,无关人员一概遣散,至于徐国文,曼珍根本找不到他。她把公司里能派出去的都派出去,然而屁都没有打听到,就连缉毒营的大门就进不了。唯独温碧军还有些门路,找人从中前线,同缉毒营内一位端茶送水的伙计联系上,探了点鸡毛风声回来。

    “这事有点严重,牢里看的非常严,说是上头下了严查的命令。”

    曼珍一听这话,血液一股脑的涌上来,天好像塌了一半。温碧军即使拖住她的手臂,将人好好的送进沙发。他转头去外间泡了杯热茶进来,曼珍两眼放空着抿了两口,竭力思索着道:“你还认识相关的人吗?钱不是问题,我来出。”

    说着她当即把财务唤进来,当着温碧军的面问公司账上有多少资金,财务报了一个数字,曼珍挥手让她出去,从抽屉里捡了支票本出来,钢笔刷刷写下一串的零:“我知道这种事,非要拿钱去使。温大哥”曼珍对他的称呼也改了,绕过办公说,直挺挺的立在他的面前,杏眼睁得极大,里面满是丝丝缕缕的红血丝:“不论如何,不论花什么代价,我求你”

    温碧军反手握住她的手背,用力捏了捏:“不用求我,我自当尽力。”

    作者:敬颐兄,坐牢的滋味好受不?

    吴:还行。

    曼珍:呜。

    苏:笑脸笑脸。

    舍不得

    曼珍仍旧每日梳妆打扮,内火攻心,脸上的肤色明显暗沉下来,不遮不行。她对着椭圆形的梳妆镜画口红,很深很浓的颜色,如果张嘴的口型不对,很容易像一只血盆大口。耳边出现幻听,小环从后冒出来,唧唧歪歪地说:“小姐你画这么妖干嘛?”

    曼珍回道:“妖吗?”

    小环挑着眉毛,把脸凑近了:“还不妖,这是去勾引谁呢?”

    曼珍对着镜子擦去口红,重新浅浅的画了一道,起身从衣架上摘下风衣,阿冬从外端着早茶进来,浓烈的咖啡香飘过来,白瓷的圆盘上放着一片面包和七分熟的荷包蛋。曼珍端起咖啡边走边喝,一口喝去大半杯,差点把舌头烫掉,何况牙龈处长了两颗溃疡,一时痛得她快要掉泪。

    阿冬急红了脸,问小姐要不要冷水,曼珍摇头,让她把面包包起来。

    她揣着装面包的牛皮纸袋子往商贸大厦赶,就是为了尽快见到温碧军,起码能够第一时间从他嘴里得到最新的消息。温碧军这边也不是很顺利,但是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金曼珍给他开的八万块支票,对于普通人家自然是天大的巨款,但是要靠这个去捞一个因为百万烟土被人盯上的老板无异于肉包子打狗。这些他没有提前说,也不是为了从中贪掉一部分的钱财,而是他还想再试试自己能力。这个钱对于幕后之人可能没什么用,但是对于整个环节中不那么重要的人,就是一块巨大的肥肉。如此运作了个把礼拜的时间,他终于通过缉毒营那位端茶送水的伙计,结实了在文件处工作极其不起眼的秃头公务文书。

    他把这个消息带给金小姐,曼珍狠狠的一闭眼,盖住眼里的水分,过了几分钟,她扬起笑脸:“很好!我想亲自见见他。”

    温碧军想说这有必要吗,我可以办好,然而朝超大的红木办公桌后望去,金小姐的身材相称的十分纤瘦苗条,风衣本来就是宽松的款式,这下更显得空荡荡的,好像小人穿了大人的衣服。他不觉得她这么穿有什么不合宜,思忖两秒:“好,我跟他约个午饭。”

    秋高气爽的天气,外面的阳光十分明媚,虽然没什么温度。颐和酒店二楼靠窗的茶座,百叶窗拉得半开,能透过窗叶的间隙看到外面的街景。那位秃头的公务员,像做贼似的溜进包厢,曼珍特意要的包厢就是为了方便谈话。她乍一看这家伙,就觉他长得当真不好看,至于怎么不好看她也描绘不出来,没时间计较那些东西。陈先生跟她也是一个思路,自惭形秽的同时为金小姐的容貌给吸引了。

    要说曼珍的样貌,多出众也没有,好人家养出的儿女,各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自然就甩出旁人一大截。曼珍把陈先生当贵客招待,甚至超出了之前对待客商的态度,对待生意人,有什么条件讲什么条件,条件够不上再怎么委曲求全都没用。对待陈先生,是不管行不行都要上。

    陈先生收了年轻女士的款待,局促的心很快放松下来。曼珍为了打消他的疑虑,费了无数口舌,当然也在饭后送上装着现钱大钞的信封和精美礼盒。陈先生的口舌不是那么利落,但是受了如此恭维和招待,早就飘到了天上,临走前他还同金小姐约定了第二日的晚餐。

    曼珍第二日来赴约,陈先生倒是提早到了,昨日还穿着半新不旧的西装,今天还上簇新的衣服,地中海旁的头发被他仔仔细细的梳到了中间。山珍海味吃毕,曼珍看他的神色,轻言细语道:“要喝茶吗?这里的普洱还不错”

    陈先生说话不利索,说想喝点红酒。红酒就红酒,他想吃什么喝什么都不是问题,只要能从他嘴里得到消息,只要他能帮上忙。陈先生喝得很快,很快有点上头,他慢吞吞的试探似的换了个座位,一屁股坐到曼珍的身边,曼珍的心口猛地跳了一下,没料这人已经抓了她的手:“金、金小姐,只要你让我亲一下,一切都不是问题。”

    曼珍目瞪口呆,毕生都没有这么尴尬过,刚吃的饭菜几乎要从嗓眼儿里喷出来。

    她咬着牙压下恶心,目光流转中,眼神清冷的回看:“可以,你亲。”

    陈先生目眩神迷的,撅起油腻的唇往这边拱,就在门外两个男人破门而入时,房内响起一道响亮至极的耳光。这位不入流的公务员被扇傻了,西装的领子被女人揪到手心了。曼珍不知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生生的把这人从座位上拽起来,她穿着高跟鞋,还比秃头高尚几公分,近日的压抑郁卒从她的唇齿中凶猛溢出:“你以为你是谁?天王老子吗?”

    陈先生的耳朵嗡嗡刺响,他受了极大的刺激:“你、你怎么可以打我,,,你还要靠我去打听内幕消息”

    “不可以?”曼珍的声音不高不低,面部表情的再反手抽了他一耳光,一把将人推到地上。她费了极大的力气和心神,指尖还有些颤抖,从包里拿出支票夹,写了五千块的支票。黑色高跟鞋嗒嗒的由远及近,陈先生索瑟中赶忙往后爬,真是摔破脑袋也没料到碰到一只母老虎。曼珍提他的领口提上瘾了,她半蹲下来,五指扣住此人的领口往前拉:“还要亲吗?”

    陈公务赶紧摇头,摇完头又觉没面子,赶紧加了两句狠话,曼珍一抬手,他以为又要挨打赶紧抱住自己脑袋。曼珍心里悲凉愤怒,然而到了头,也能平静的维持体面,她把支票塞进这人的领口:“抬起你的狗头听我说。你一个月也就三十块钱的收入,这支票够你大手大脚过上一阵。你要是真想过好日子,帮我的忙,冒一点小风险,后面还有更多的报酬。”

    她帮他理了理衬衫的褶皱,拍一拍他的肩头,甚至还帮他把脑门上的头发放正了:“要是你不干回头我就去举报你,让你连饭碗都没有。”

    陈秃头被打得措手不及,毫无还手之力,讷讷应承,软着腿脚爬起来,转身就往外面跑,迎面撞到温碧军,温碧军身边还有一位杵着拐杖玉树临风的青年,两人的眼色都不好看。要不是他溜得快,苏亦清手里的拐杖铁定是要敲到他的脑门上。

    他在家休养了好一阵,之所以没有尽快出面,无非也是不想再以残疾人的面貌出现在金曼珍面前。他来颐和饭店同缉毒司警司共进晚餐,撞见包房门外看守的温碧军,就凑过来看一口,没料看了这么一场“好戏”。

    温碧军快他几步冲上去:“小姐,你怎么样,他有碰到你吗?”

    曼珍略一摇头,脸色还有些苍白,越过他的肩头望到苏亦清,亦清远远的立住,有心上来抱一抱她,然而有个碍眼的外人,温情的宽慰暂且搁下。两人遥遥相视一眼,有些默契的点点头。

    苏亦清往外去,把饭局交代给手下的人,顺便叫人备好车,对包房内二人道:“时间还早,我知道有一处喝茶的地方,环境还不错,一起去吧?”

    温碧军有眼色,自知还没资格同苏少爷同坐一席,找借口率先离开。

    曼珍上了苏亦清的车,车行至半路,苏亦清慢吞吞的拐着拐杖下去,在路边水果摊买了两颗大石榴。喝茶的地儿在一处小院墙之内,外面不显,里面却是落花流水,一条狭窄的鹅暖石过河道,曼珍扶着苏亦清过去。

    这里的陈设和格调全是日式的风格,临水的窗边,卷起竹帘,亦清要了个大碗,把石榴的果实一颗颗的丢进去,很快堆起一碗红宝石。

    他把果肉抓了一把,摊开曼珍的掌心送过去:“尝尝,很甜的。”

    曼珍缓慢地收缩掌心,红色的汁水沿着掌纹滴出来,亦清揽住她的肩膀,他很想去吃她掌心的汁水,然而看来之前那一幕,这些只得搁下:“可以暂时借你靠一靠。”

    曼珍被扭的歪过头,脑袋千斤重,躯体绵绵轻,最终还是松松的搁了过去:“你没失忆?“

    亦清笑:“没有。”

    他拿手帕给她正面反面的擦手:“为了瞒我爹。”

    还为了让吴敬颐放松警惕。

    擦完手,又找了块干净的角落折身印在曼珍的眼角上:“想哭就哭出来,没事,那些不入流的小角色,以后不要去找了。”

    曼珍抓住他的手腕,深吸一口气,哥哥出事的时间点实在是太凑巧了:“亦清哥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的事情跟你有关吗?”

    吴敬颐折辱了苏亦清,伤害了苏亦清,按道理来讲,是个人都会反击回来。

    亦清被她握住的手腕处,满是热热的湿汗,那是曼珍紧张地手心汗。

    曼珍殷切紧张地锁住他的瞳孔,诚挚且专注,杏眼里缀着半透明的深棕色,烈时如烈酒纯时如河流,似乎时间已经凝结。

    她太直白了,直白地令他羞愧。

    苏亦清的心防越来越弱,忽而索然长叹一声:“是,跟我有关。”

    所有的机关算尽,对象是吴敬颐,不是曼珍。

    对曼珍,他还是舍不得,也没必要。

    先吃口肉

    曼珍的脑子一片混沌,她问得出口,却是怎么也没想到,苏亦清会这么清楚明白的讲出来,承认只有两个字,这背后代表的东西沉甸甸得让她不敢深想。她匆匆的告别,苏亦清也没说要送她,他知道曼珍需要好好的想一想。

    外头还有淙淙流水,面前还有余温的热茶,以及一大碗晶莹剔透的红石榴,苏亦清把大瓷碗端到自己面门下,一颗颗的捡起来放入唇内,忽而觉得时间太漫长,漫长到足够他体味出十分的寂寞。曼珍爱那个坏胚,他算是看出来了,大费周章也就算了,以前的委曲求全也算了,爱不爱一个人,爱到什么程度,也只有在这个人离开后才看得出来。她为了吴敬颐,不计较钱财,不计较脸面,那两巴掌带来的勃勃怒意和狠厉,是他从来没见过的。

    为了一个人变得不像自己,这才可怕。

    苏亦清觉得金曼珍是疯了,同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疯魔了,如果她肯把那种爱,分给他一点点,不要十分之八九,只要十分之一二,也好说。

    曼珍混沌着渡过一个聊赖无神的一夜,她一夜的没怎么睡,闭上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浑身的骨肉都在叫嚣疲惫和困倦,唯独精神怎么都不肯停歇。脑子里不断的有画面飞撞过来,零零碎碎不成一统。至于担心吴敬颐,也已经不怎么担心了。苏亦清既然已经承认,必定也不会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起码她不用担心吴敬颐悄声无息的在缉毒营的地牢的死掉。他只要不死,其他的都不是问题。他那个人,从小时候起,就像一根无声息的藤蔓,深深的扎进泥土里,只要给他一滴水,他就可以拼着命茁壮长开。

    第二日清晨,外面的天还很黑,曼珍务无比清醒的从床上爬了起来,爬起来的瞬间,胸口有些心悸,捂住停了好一会儿,她摇了床头的铃铛,在她穿衣服间隙,阿冬照例把早餐端来上来。曼珍努力咬了一口面包,发现怎么都噎不下去,草草的喝了热咖啡,套上风衣就出门来。不到八点钟的光景,汽车已经到了苏家大门口,她说要找四少爷,门房在靛蓝的晨雾里盯了她两眼,转过身去打电话,打完便从窗格子里伸出脑袋:“少爷不在家,我把地址给你,你自己过去吧。”

    显而易见是苏亦清给他交代过了,曼珍拿着地址交给司机,找到一处雅致的院子处,蔷薇的藤蔓从里头爬出来,俏生生的开了几朵漂亮的红花。

    苏亦清收拾的很文雅,见着曼珍也是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来。”

    曼珍勉强回应一笑,两人在圆茶几旁对坐下来,她往周遭晃着看了一圈:“新买的房子?”

    亦清道是,他买这房子是有打算的。

    苏亦清温和而强硬地让她吃一碗热乎乎的南瓜小米粥:“你不吃完,我们就什么都不要谈。”

    曼珍的胸口激烈的跳,千金的巨石都压不下,她有预感,今天过去后,她金曼珍便会左右不是人,里外也不是人。就甚至于苏吴两人斗争的起源源头,她也没法问出口,她怕自己承受不起,所以她只能谈条件。

    喝完滚热的甜粥,肚子里好歹舒服了些,苏亦清自己什么都没吃,半靠在沙发上,左腿跷起来,点了根香烟,只是一味的看她吃东西擦嘴的姿态。

    曼珍的嗓子还有些嘶哑,说来的声音额外带一种低沉沙哑的磁性:“亦清哥哥,你想要什么直接说,只要我能拿的出来,就一定能办到。”

    苏亦清缓缓的笑了,笑得有些苍凉:“我说出来,你不要恨我。”

    曼珍摇头,亦清也就不含糊了:“一,吴敬颐的所有产业的八成,要拿出来。”他不是单方面贪姓吴的钱财,苏亦清一辈子就没有缺过钱,在他眼里,钱财根本不值得一提。他之所以如此要求,就是为了让吴敬颐出来后没法翻身,那两成留给他糊口,还不至于让曼珍去补贴他。至于第二点,苏亦清紧盯着曼珍,许久没说出来。他越是不说,曼珍越是紧张,手背冰凉,手心里都是粘腻的热汗,这根弦一直绷着,整个大厅里都是肃穆的氛围。苏亦清接着弹烟灰的动作,还是说了:“我们先订婚,至于结婚,太匆忙了,我不想太委屈你。曼珍,你不要怪我卑鄙无耻。我是个男人,总要有点男人的手段,没有这点手段,就连你的一根手指头都抢不过来。”

    曼珍的额头冒着冷汗,脸颊一片苍白,嘴唇也是不可控的有些颤抖:“哪、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

    亦清哼了一声,藏着讽刺:“吴敬颐这个人,跟善类扯不上边。说是坏人,都高估了他。我既是为了你,也是为了我自己,也不可能把你交到这人手里。你懂我说的么?”

    曼珍知道吴敬颐“非善类”,然而从别人嘴里听起来,很有点刺人的难受,仿佛她是瞎了眼是犯贱,才会一个劲儿的往这人怀里钻,又仿佛苏亦清说的人,跟她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她爱的人纵使是坏处也可以忍耐,然而到了苏亦清嘴里,吴敬颐又好像是冰冷的怪兽。

    最末,他带着一点隐秘地心思,平静道:“事到如今,我也不怕告诉你,把我撞进医院的,就是他。如果不是我命大,今天你或许该给我的坟头上香了。”

    苏亦清这一把大获全胜,所以无需再到吴敬颐面前耀武扬威,他把时间和机会留给曼珍,两个小时后,曼珍在苏家的汽车内,光明正大的进了缉毒营的牢房。吴敬颐坐了大半个月的牢,没缺胳膊没缺腿,两颊处长出黑而浓密的胡渣,头发长到眼皮上,灰扑扑的囚衣上看不出半点可以的痕迹。曼珍上上下下撩着衣服给他检查一番,除了个别的淤青,倒是没有发现伤口。

    大松一口气下,手腕被人抓紧了,曼珍抬头望去,只见他的眼睛黑得可怕,嗓音不稳道:“怎么了?”

    吴敬颐的晗骨似乎发出咯咯咬合的声音:“不论他提什么条件,都不要答应!”

    曼珍忽而发现自己也会作点戏,为今之计先是把他搞出去再说:“哥哥,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敬颐显然吃了一惊,犹疑的望她,隔壁的牢房忽然发出铁链哐当的声音,蓬头垢面的徐国文被人提了出来往这边扔,一位穿着黑白制服的警员抽了腰间的棍棒狠抽了他几下,歪嘴对吴老板笑:“我们上头已经对吴老板您宽容大量了!给你们三天的时间!多的话就不用我说了!”

    徐国文吃力的仰起青肿的脸,吴敬颐凝神沉思两秒,遂一点头。三天的时间,徐国文低价变卖产业,怀揣巨款来赎人。

    曼珍让人把金公馆里里外外做了清洁,汽车也是擦得像是刚从车场里驶出来,车内洒了一遍柚子水,把没有体面样的吴敬颐载了回来,汽车在大门停下,曼珍拉着他下来,指着前面的火盆笑:“哥哥来,去去晦气。”

    火盆不大不小,还飞着火焰,要是常人必定要跳一下才过的去。吴敬颐腿长,竟然是轻轻松松的迈了过去。他仰头望金公馆大楼,没想到自己周周转转的,又落回了这里。他直直去了二楼的主卧,在里面的浴室狠狠的洗刷一通,皮都要下来两层。曼珍端着铜盆进来,里面装着热水,手边还准备好了剃刀和剪刀。等她再把高脚凳运进来,吴敬颐已经穿着蓝绸的长裤赤裸着上身坐了上去,他拿幽黑得目光从镜子里面看曼珍,曼珍对着他笑了笑:“先剪头吧。”

    长黑发一把把的掉在花格纹的瓷砖上,曼珍想给他剪个利落帅气的发型,其实不管她手艺怎么样,这张脸摆在这里,总差不到哪里去。她刚放下剃刀,敬颐却是再次拿了起来,毫不怜惜的往自己的左右前后剃去,直接剃成了清渣的寸板头。这寸板头要多不雅观就有多不雅观,然而吴敬颐拿干毛巾囫囵的擦了几圈后,直直的挺着精壮的身板,却是格外萧杀的味道。

    曼珍从未见过这样的吴敬颐,仿佛一切的伪装全部抛开,精锐和锋芒就这么赤裸裸的盛放。

    吴敬颐给自己的脸打了肥皂泡,三下两下把胡子剃干净,斯文英俊的面貌逐渐水落石出,味道已有不同。曼珍心惊动魄的收拾水盆和刀具,吴敬颐低声道:“等会儿再收拾。”曼珍的动作将将一顿,整个人就被腾空的拎起来,臀部搁到镜子前的水台上,接着她的唇被一口叼住,凶猛活跃的长舌钻进口腔,唇舌用力的交接中,她的躯体热度火速节节攀升。吴敬颐右手掌着她的后脑勺,死死的压着,不让她逃开半分,下体的凶器隔着薄薄的布料顶在曼珍的两腿中间,那么一大包硬东西辗转用力的碾磨着花穴。

    曼珍的舌头痛嘴唇也痛,被人掐着的腰也是痛得不行,然而再这些激烈的刺激中,她很快就湿了,湿答答的内裤被人扯掉,巨物顺着滑腻粘液冲进来的瞬间,她扬起纤长的脖颈喑哑喘息。

    吴敬颐单手撑在镜子上,那上面还有氤氲的水汽,被他的大手撑出掌印,他掐着曼珍的腰快速地耸动的着劲腰,硕大的龟头奋力的冲开阻隔,被里面的紧缩的嫩肉层层的绞缠。曼珍无所支撑的,只得抱住他的脖子,整个身体跌宕起伏,两条腿紧紧的盘住对方的腰,不一会儿,胸口骤然一凉,乳尖刺痛骚痒,于是她只得抱住对方扎手的脑袋,任他在双乳间吞吐的作乱。

    吴某人的退化(一更)

    吴敬颐成了个半闲的人,大半时间在金公馆,小半时间不见人影。他这人要出门,向来也是没有给人汇报路线的习惯。如果是不了解内情的人来看,他就跟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没什么两样。只是这小白脸留着可怕的寸板头,屋内屋外都没人敢轻易招惹他。所有人中,过的最苦的是阿冬,要是金小姐还在,她只要闷不吭声的服侍小姐就行,要是小姐不在,她恨不得自己是瞎子,能看不见就看不见。可她又不是瞎子,客厅里坐着那么一尊大佛,端茶倒水还是要她来干。

    曼珍无暇顾及她的难处,她成了偌大金公馆里唯一有正经事干的人,所以也不肯闲赋在家,一方面,她想做个正儿八经的精神领头人,另一方面,随着时间节点越来越近,她必须找点事情来掩饰自己的心虚和紧张。有时候她也会想,如果能把她对半切一切,送给苏亦清一半,自己留一半,是不是一切都皆大欢喜了?

    临近立冬的时光,天气越来越寒凉,曼珍起的比鸡还在,不知不觉中她养成了一种习惯尽量避免直面吴敬颐。他还是不怎么爱说话,但是一双眼睛跟刀跟剑一样,随意扫过来,就要把人切下一层油皮。

    这个点也就不需要阿冬伺候,叫她进来她也不敢进来,稍一紧张就会弄得到处都是响声,曼珍紧闭了浴室大门,在里面洗洗刷刷略施薄粉,再从门缝里溜出来去取衣架上的薄呢子大衣,鼻尖忽而闻到清淡的香草味,她惊得一回头,吴敬颐穿着薄褂子半靠在床头,他弹了一下烟灰:“怎么总是起这么早。”

    曼珍把大衣放到椅背上,跨开步子走过去,屁股挨着床沿坐下:“你怎么醒了,不睡了么?时间还早呢。”她像是打机关枪一样气都不喘一口:“是不是饿醒了?我叫阿冬送点早点上来?你想吃什么?”

    吴敬颐听着听着,眉头皱起来,用黑眸审视她,曼珍赶紧嘟嘴亲过去,双手不要脸的滑进褂子里面逡巡。吴敬颐的眉头越皱越深,一把握住胸口胡乱撩人的手,话也不客气:“发什么骚。”

    曼珍气得够呛,羞地脸颊火辣,发觉哥哥已经从斯文败类退化成了荒蛮的流氓头子。她抽回了手,收回了吻,起身离开,嘱咐他好好吃早餐,她会晚上尽量早点回来。

    吴敬颐仍旧悠闲的抽烟,在她快要迈出门口时说道:“我跟冯医生联系上了,你爸爸的事,你决定什么时候处理了吗?”

    说来也奇怪,吴敬颐大庭广众的住进金公馆,跟曼珍的关系早就不再避人眼线,竟然没有一个人去金景盛那里嚼耳根子。金景盛住的是医院,却是像住进了世外桃源,外界的纷纷扰扰,他好像都不是很清楚。这里面当然有吴敬颐暗地里使的力气,人马他还有一些,不算多,但是看住一位病怏怏的老头子还没问题。

    然而除了一些闲杂人等,还有苏亦清这号人物。

    苏亦清的钱财势力更上一层楼,他想要来看金先生,也没人能真挡住他。而他,竟也未跟金先生提起金曼珍和吴敬颐勾连的消息,一是金景盛这个人,说是生意人,其实想法和感情都非常单纯。二是,为了以防横生枝节,苏亦清硬是好涵养的一个字没说。万一这个传统的先生认为女儿沾过了姓吴的,不把曼珍给他了,那他要怎么办?

    他已经不要脸的提过了结婚的要求,不想再不要脸的从人手里抢闺女。

    至于吴敬颐,靠他现在的钱财势力,他已经没有资格讲话。

    曼珍从暖黄的大厅里出来,迎面碰上廖爱成。她许久没见过这个女人,几乎以为廖爱成已经人间蒸发,蒸发的人忽而出现,她很有些吃惊,也有些微妙的不舒服,这么早,她来干什么?曼珍立在门口,发愣了一会儿,想的是我有什么资格不舒服?用不了几天,哥哥就会恨死自己。

    廖爱成十分优雅的朝她点头示好,跟吴敬颐的退化路线相反,她一直在进化,里面穿一件裸分色的真丝衬衫,领口系着绸带,外面套细绒毛线衣,掺杂了露水的大衣被她拖在臂弯里,整个人好像是从市政大厅走出来的高级女秘书。

    两个人没什么话好说,交错着分离,一个往外,一个往内。

    曼珍滚去了商贸大厦,廖爱成前脚一到金公馆,后脚徐国文也来了。他的视线紧随着廖爱成,就怕她跟吴老板多靠近一分,当然这个可能性非常小,小到微乎其微,廖爱成是个矜持的女人,老板是个冷面的老板,如果不是天上掉雷,两个人基本不会有肢体接触。

    吴敬颐换了高领黑毛衣和长裤下来,徐国文汇报了一通消息,显然也不是什么好消息,脸色很沉重:“上海那边的情况很乱。我算是知道前段时间为什么找不到深哥,要是有他在,我们也不至于孤立无援。”敬颐端了咖啡抿一口:“别废话。”

    徐国文沉重的吸气:“程老板跟他以前手下的好弟子干了起来,打了很长时间的对台戏。那弟子姓孙,也很有点手段,背叛师门自立门户混得风生水起,就不久前烧了大世界,把程老板逼到码头,然后”

    吴敬颐嗯了一声:“死了吗?”

    徐国文揩一把冷汗:“好像没有,坐船逃出去了。”

    程老板一走,偌大的上海滩,落到孙世林手中,深哥是跟程老板这一派的,跟程老板的得力助手沈青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竟然也跟着跑了!

    吴敬颐忽而笑了一下,锋芒从唇角徐徐荡开:“这么说,我们现在搞成这样也是件好事。”廖爱成与徐国文纷纷看过来,他道:“就我们现在手里的东西,没人看的上,也就没人来收拾我们。”

    苟且偷生被他说成了大好事,徐国文果然还是万分的佩服他,他从没发现“积极乐观”还能用在吴敬颐身上。而吴敬颐不这么想,坐牢的那段时间,他日思夜想可不是白想的。于是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吴敬颐井然有序的说出接下来的动作打算。

    大寒的天,徐国文后面生了一股粘腻的冷汗,埋头往外走,顺便看着身旁的女人。

    他们上了同一辆车,徐国文这才大松一口气,赶忙颤抖着指尖点了根香烟,廖爱成略一皱眉,他犹豫着就把烟头丢出窗外:“爱成,你看到了吧,这样的男人做领导没错,但是做男人,是很可怕的。”他用力的拿自己的食指点了点太阳穴:“他这里,真不像个人。”是他见过最聪明的男人,聪明加上狠毒还有谁能比?

    廖爱成听了满耳,竟然缓缓一笑,一言不发。

    徐国文非常挫败,但是挫败也不妨碍他的爱情茁壮成长,他知道自己越发的配不上她,正是因为这一份配不上,她怎么对自己冷淡都是应该的。

    作者:吴吴老兄,你的嘴巴太欠了。

    吴:换个口味试试。

    曼珍:个狗日的。

    苏:曼珍说的对,就是狗日的。